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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案室原主任朱少平:黑公关属于不正当竞争

危机公关 22
朱少平

朱少平 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邀请老师:13439064501 陈助理
主讲课程:私募股权投资
 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办的“网络立法与信息安全”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工信部的相关人士、企业高管、行业专家等就当前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针对近期不断出现的网络公关举报案例,尤其是“黑公关”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事件,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原主任朱少平明确指出——黑公关属于不正当竞争。
 
  网络时代人们有了更大的表达空间,消息传递瞬间就能完成。网络公关也应运而生,它利用互联网的高科技表达手段来营造企业形象,为现代公关关系提出了新的思维方式,尤其是当危机发生,影响在网络上急剧扩散,为了避免不良后果恶化,更需要网络公关发挥作用,除了正规的公关公司,形形色色的职业“黑公关”公司,也打着危机公关公司或品牌维护公司的名号活跃在网络之中,他们收取一定的费用,帮助客户打击竞争对手,以此来诋毁竞争对手,从事不正当竞争。
 
  在谈及遭遇“黑公关”恶意围攻的企业时,朱少平以奇虎360公司和神舟租车受到黑公关攻击的事件为例,说明“黑公关”恶意抹杀竞争对手实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朱少平指出,网络使我们的产品和信息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因为这样网络也产生一些黑客,产生“黑公关”。这些东西实际上是叫不正当的竞争。但是我们现在有法律,对网络直接规范的作用仍受到限制。
 
  “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个法律,主要针对的是我们现实生活,它针对网络针对不细,针对性不强。”朱少平指出,但根据这个内容做网络规范方面的决定和条例是可行的。
 
  朱少平建议,除了出台常委会的决定以外,国务院可制定网络交易或者网络竞争的一些规定。最好把一些诈骗的做法和诋毁的做法等集中起来,做成一个反对不正当的网络竞争法;或者把一些不正当竞争的包括水军的做法,一些黑客的做法也做成一个办法。专职部门例如工信部也可以专门制定相关规定。
 
  “黑公关”恶意攻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也引起了国家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12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就保护网络信息安全,规范网络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相信此次召开的“网络立法与信息安全”研讨会,也将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市场有序竞争增添一层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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