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担忧信托财产公示,海外的离岸信托历史悠久国内私人银行难以竞争
家族信托中,富人们最关心什么问题?
即使是在离中国内地最近的金融中心香港,这也并不是什么难题。在这个独立的司法管辖区,信托的管理期限可以长达80年。而在美国的个别州,富人们甚至可以设立永久的、无限期的信托。
不过,在中国内地,这始终是一个神秘的话题。
中国富人最关心传承
“现在很多人一来就问,怎么帮我避税?这种情况,我们以60%到70%的可能性,断定他不是我们家族信托的目标客户。”平安信托产品部组合投资总监康朝锋在接受理财周报专访时表示。
家族信托是指个人作为委托人,以家庭财富的管理、传承和保护为目的的信托,受益人一般为本家庭成员。在欧美等地,家族信托的设置已相当普遍。洛克菲勒、肯尼迪等家族的资产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管理,而国内富豪的家族信托也主要通过境外运作。除龙湖地产董事长吴亚军外,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及妻子张欣、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等均是通过在海外设立信托来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
“实际上很多需求是被压制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内市场的产品供给跟不上。”康朝锋表示:“国外已经运作很成熟,国内市场刚刚起步。”
去年9月,平安信托发行国内第一单家族信托,点燃国内家族信托的第一把火。据康朝锋透露,平安信托目前潜在目标客户接近50个。而招商银行私人银行今年5月也宣布,已签约首单家族信托,截至6月累计的客户需求案例超过50个。
无论平安银行还是招商银行,家族信托客户的门槛都定位于5000万元以上。不过,康朝锋表示:“5000万附近的客户需求会相对简单,可能就是对资产增加收益功能,更大的家族信托的资产计划 比这个复杂很多。”
招商银行与贝恩咨询今年5月联合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指出,2012年中国个人总体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达到80万亿元,高净值人群规模超过70万人,预计2013年中国高净值人群规模将达到84万人。“财富保障”和“财富传承”越来越受到高净值人士的重视。
“中国那一拨富起来的人们,都到了五六十岁的年纪,财富传承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受环境影响,资产配置也很受重视。”康朝锋透露:“平安信托家族信托的客户,集中在北上深这三个地方。”
家族信托的主要功能包括保值增值和财富传承等。而家族信托真正吸引富豪的地方在于可定制化服务。家族信托的建立者(即委托人)可以根据自身财务需求和风险偏好、资产规模及配置情况、家族经营业务情况等,设置相应条款。
例如企业创始人离婚给企业带来的潜在影响,就可以用类似的手法来规避。2012年底,龙湖地产创始人吴亚军离婚,就几乎没有给企业带来震动。
“只要符合法律,成本可行我们都会帮他实现,看他怎么要求。这里有个确认过程,如果有些要求在操作上达不到,我们也必须跟客户披露清楚。”康朝锋表示。
内地信托制度的先天缺陷
不断涌动的家族信托,在国内面临不少政策压力。按照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家庭财富中的现金资产无需登记,而非现金资产则要办理信托登记,才能确保信托生效。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信托登记制度,所以,家族信托无法产生效力,成为阻碍家族信托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
实际上,在我国,家族信托还面临着其他法律上的困局。国外的家族信托往往具有强烈的避税动机,主要是遗产税。但是,我国的遗产税迟迟没有出台。我国不少富人的财富主要是房产,但是,房产又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将有使用年限的房产置入家族信托,是否能使后代受益,值得商榷。
除此之外,家族信托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还很短,不少富人对此缺乏认知,这也制约了家族信托的发展。“一些富人甚至不相信家族信托能够帮助家族后人控制企业的管理权。”一位信托公司经理对记者说。
不过,在海外,世界500强的公司中有不少控股权就是由信托公司持有的。
在离岸业务方面,国内金融机构同样面临着法律不完善带来的尴尬。
“目前的基本格局是,海外的离岸信托是海外私人银行做,国内私人银行竞争力较弱,只能做在岸的。我们也会帮客户配一些海外的QDII产品,降低组合风险。”康朝锋表示:“法律上肯定不一样,但不代表什么都不能做,在岸资产同样有传承需求,有些是能实现的,有些是做不到的,不能夸大。”
此外,我国将公示作为信托生效的法律要件,即委托人的财产装进信托,除办理信托登记手续外,还要进行公示。业内人士普遍表示,如果设立家族信托,却要将财产情况进行公示,可能会引高端客户的不安。
“以现在的环境,无法保证国内的法律在未来几十年,一定完全按照有利于信托规定的方向去走。”康朝锋坦言:“我们的相关法律制定时间还太短,就像国外第一批家族信托面临的问题一样,不是从第一天开始就很完美,但我们相信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会逐步加强对合理诉求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