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场现状来说,对于此事件因当是见怪不怪,如此小事不值一提。然而我们往深层次去想,这是人的因素还是制度的结果?事情看似可大可小,对于管理者来说,这个漏洞最始是要由谁来承担?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市场事件中能压死骆驼的,往往只是一根稻草。当年的三株何其大,上十亿的规模,竟抵不过一个新闻事件?对于建二张某之行为,我作为业内人士方深表忧虑。
联想起如今在网上纷纷议论的美的和格力的实习业务员之死事件,看来问题总是存在的,隐患存在,为什么我们就视而不见呢?做业务凭关系和狠劲,终究是会出事的,市场类似的争执不可避免,我相信所谓美的和格力的经理说互相关系很熟,只是下面的人有矛盾的说法只不过是官方说法罢了。就事论事,先说一下建二在事件中的基本处理,首先是一个沟通上的原因,其原因不外乎有三:一是标准。标准不公布,流程不公开,程序不到位。什么样的条件下,该楼面经理可以要求店家换人,是参照以什么标准和准则?这种标准和准则是否已经公布,做到有法可依?起码业务会通报后当事人要签字吧。对于商家与店家的合作,应当是平等的,所谓甲乙双方,互利互惠,合作才能双赢。眼下,其实,我们很多的厂商之间,这种合作是不对称的,几年前在山西就有卖场向供应商收取高额进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至于店庆和各种名目的收费指标,更是多得不得了,如今进一个卖场的费用是越来越高,一般的供应商根本是承受不起。甚至家乐福,把这种方式视为一种市场博弈的手段,挟渠道令诸候,相关负面新闻是不断。
如今在市场上有一种说法,终端为王,渠道为王,把持的消费终端出口的作用是越来越大,商家(店家)对渠道的依籁性是越来越大,店大欺客已经成为了一种不争的事实,至于各厂家与间,互相向商家施展不正当竞争,商家在其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更是不而不疲。另一种就是商家干脆绕开店家(代理商),直接与厂家发生业务,如国美和苏宁等大企,这又是另一种市场发展方式了。
那么,这种现象正常吗?厂家和商家之间要如何定位和共存呢?目前,这还没有一个标准和条文互相约束,因而,才会出现建二商场的业内潜规则操作罢了。
其二:是方法。三楼的楼层经理是否就可三番两次的打电话,向店面高层施压。这其中不管是扯鸡毛当令箭还是拉虎皮唱大戏,都有非工作方法的因素在里面。对于业务工作,这本是一个制度和流程的问题,若是不合适,可以书面提出来,正面解决,为什么要打电话,好像一副工作很忙的样子,其实,大不必要。有权限是一回事,妥善安置问题才是工作的关健,若是有标准体系,可直接拿出书面说明在商家方,品牌公司方,该店长方公正、公开的进行工作调换。
再则,工作中甲方双方合作肯定会有事宜沟通,这也很正常,但是总体范围上总有一个度,从通报,批评或是书面警告,沟通及帮助,除非是违法乱纪行为,强制调离。
令人可笑的是,张某的私自调换行为,当事人该品牌女装店长是毫不知情,蒙在鼓里,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该品牌女装店长的业绩比去年同期是连连上升,在公司内部获得表扬,却在建二张某这里,成了不受欢迎的对象。本来是光明之事,却做黑暗之举,真不知道是方法问题还是流程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商场管理督导制度上出了问题。
其三:就是个人权限。由此可见,这种处理方式张某肯定不止一次,却为什么都能得到目的呢?纵观相关领域,似乎都是这样,问题可以曝光,媒体可以见报,但是对于改进,不见成效。为什么呢?商家不重视,换句话说,正因为制度和监管的不健全,这种行为屡见不鲜,所以类似问题才不断。如今是现官不如现管,我看你不顺眼,就可以在我的权限内自我处置了,当然,幌子还是要把商场“绑架”在一起,商场成了冤大头,但是这种事情谁会去查呢?这种事情对于小企业厚非,但是对于一家有企业文化和制度的公司来说,其中寓意不言而明。
小企业很痛苦,因为不能长大,大公司也很痛苦,因为长大了不能持久。小企业想长大,于是拼命的定制度,大公司认为自己很强大,认为规模可以忽略制度。这其中的根源都是在于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市场上有很多现象很奇怪,有很多不合理的悖论存在,事情往往都是在“被动”中改变,相信,美的和格力事件不会是第一次,以后还会有相关的事件出现,同样,武商建二的小插曲也会再现,矛盾只有在激化中才能蕴含力量,引起足够重视,变革是要需要勇气的。当然,市场总是在求变的,成功者能走在前面,总是能不断反思自己,失败者的感觉总是自然感觉良好。
大不一定就意味着安全,轰塌中的总是最大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