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的一本书《二八法则:人生和商场杠杆原理》,几乎将帕累托的商业定律泛化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并宣称,二八法则无所不在,二八法则支配世界。翻翻此书的目录,从营销、管理决策、质量与库存、人力资源、商业谈判、到生活幸福、人际交往、个人习惯等等,二八法则似乎真的涵盖一切,无处不在。比如:
对于企业来说,占总数20%的优质客户,创造80%的利润。
对于客户来说,占总数20%的知名企业,满足80%的需求。
对于老板来说,占总数20%的优秀员工,完成80%的工作。
对于员工来说,占总数20%的辛劳工作,带来80%的报酬。
对于社会来说,占总数20%的人口,享有80%的社会财富,等等。
“美国人的金钱装在犹太人的口袋里。”跟二八法则如出一辙的是,犹太人认为,存在一条78:22宇宙法则,世界上许多事物,都是按78:22这样的比率存在的。比如空气中,氮气占78%,氧气及其他气体占22%。人体中的水分占78%,其他为22%等等。他们把这个法则也用在生存和发展之道上,始终坚持二八法则,把精力用在最见成效的地方。
但是,2004年10月,美国《连线》杂志主编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提出了一个长尾理论: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就可以和那些数量不多的热卖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超过通常意义上的20%热卖品。所谓长尾理论(the long tail),从统计学中一个形状类似“恐龙长尾”的分布特征的口语化表述演化而来。
长尾理论至今尚无正式定义,最理想的界定应包含三个关键:热卖品向缝隙市场niches的转变,富足经济the economics of abundance,许许多多小市场聚合成一个大市场。
但无疑长尾理论与目前普遍接受的二八法则发生了冲突。“公司的利润不再依赖传统的20%的优质客户,而是许许多多原先被忽视的客户……拳头产品主打市场的老套路将趋末路……许多市场面临新的契机,长尾电视、长尾音乐、长尾设计……还有什么是拖着长尾的?很多,想想看?……一批博客、播客将从中受益……长尾中将诞生许许多多的微中心……”等等。
长尾理论在现实中,似乎也是无处不在。举例来说,我们常用的汉字实际上不多,但因出现频次高,所以这些为数不多的汉字占据了上图广大的红区,绝大部分的汉字难得一用,它们就属于那长长的蓝尾。比如:
对于企业来说,占总数80%的零散客户,创造一半以上的利润。
对于客户来说,占总数80%的中小企业,满足一半以上的需求。
对于老板来说,占总数80%的普通员工,完成一半以上的工作。
对于男人来说,占总数80%的平凡男人,都是可以找到老婆的。
对于女人来说,占总数80%的普通女人,都是拥有幸福的归缩。
Google是一个最典型的“长尾”公司,其成长历程就是把广告商和出版商的“长尾”商业化的过程。数以百万计的小企业和个人,此前他们从未打过广告,或从没大规模地打过广告。他们小得让广告商不屑,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曾想过可以打广告。但Google的Adsense把广告这一门槛降下来了:广告不再高不可攀,它是自助的,价廉的,谁都可以做的;另一方面,对成千上万的Blog站点和小规模的商业网站来说,在自己的站点放上广告已成举手之劳。
Google目前有一半的生意来自这些小网站而不是搜索结果中放置的广告。数以百万计的中小企业代表了一个巨大的长尾广告市场。这条长尾能有多长,恐怕谁也无法预知。
亚马逊网上书店成千上万的商品书中,一小部分畅销书占据总销量的一半,而另外绝大部分的书虽说个别销量小,但凭借其种类的繁多积少成多,占据了总销量的另一半。从“长尾理论”模型图中可以发现,红色区域和蓝色区域的面积大约相等。一个前亚马逊公司员工精辟地概述了公司的“长尾”本质:现在我们所卖的那些过去根本卖不动的书,比我们现在所卖的那些过去可以卖得动的书多得多。
长尾理论和二八法则,是前者对后者的颠覆,还是两个维度的相互印证?老驴初略看来,都是网络惹的祸。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社会的到来,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赖以生存的习惯定律,不得不小心的随着网络大众的倾向亦步亦趋。
克里斯安德森在定义长尾理论时,没有忘记加上前提――“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而互联网就提供了这样一种足够大的渠道。从网易的“网聚人的力量”,到比比皆是的电子商务网站,整个互联网简直就是长尾的天堂。眼下最流行的博客也扮演了长尾的最佳舞台。博客服务提供商从这些零散的用户身上聚敛着人气和点击率,而传统的出版商不再拴在一小撮作家的笔杆子上,也会去长尾们聚集的论坛上寻觅。
因为网络,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