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Attitude有限公司创始人、前IBM互联网技术副总裁 John Patrick
编译|宋妍
科技作家Peter Svensson最近写了篇有趣的文章,叫做《视频会撕裂互联网吗?》(美联社发表于5月17日的一篇文章,观点属于下文提到的“悲观主义者”—编者注)。从技术层面来看,的确有很多因素值得考量。如果有大量用户在互联网上看电视,需求就会被逐渐提高,特别是在高清电视日益普及的今天。悲观主义者和一些通信运营商从中看到的是带宽的扩展导致费用的增加;乐观主义者认为各种技术会戏剧般地改善网络能力,提供更好的视频服务,技术成本也将随之下降。而历史将证明乐观主义者的观点是正确的。
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曾发生过炸弹爆炸事件。当时身在他乡的亚特兰大人想尽快地了解当地的状况,但是无计可施(当时还没有博客)。IBM的互联网技术团队正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为奥运会运行大型的网络基础设施,其中一位工程师Andy Stanford-Clark想出了个点子,他利用IBM的Bamba技术将当地的广播节目制作成“媒体流”,并在互联网上播放。这个项目实施得很成功,但由于受到当时技术和网络的局限,只有少数人可以实时收听。一些人由此认为,如果听众数目上去了,“音频就会撕裂互联网”。如今,通过网络播放音频的事情已经稀松平常。鉴于YouTube每日 有几千万的访问量,网上播放视频也可以说是件很普通的事。在校园里还有其他先进的应用,几所学校已经决定通过互联网向宿舍提供有线电视服务。
Svensson在文章中还提到了“网络中立”。它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人们心存这样那样的顾虑,害怕那些提供骨干网的通信公司不仅会提高资费,还会对客户区别对待。一个极端的例子可能是Verizon跟雅虎签署协议(今年1月,双方在“共同开展高速互联网服务”的名义下签署了协议—编者注),阻止网络用户访问Google,或者反过来跟Google达成交易。通信运营商从来就没有成功地进入过内容服务领域,所以他们有可能以新的角度切入市场,比如让某些内容提供商的视频以更高的优先级运行在互联网上,从而收取费用。这些担心引起了立法者的注意,他们正在讨论通过立法来保证“中立”,但立法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差途径。
真正必需的是引入更多的竞争。在日本,网络的接入速度比美国快得多,而资费比美国低得多。比如,雅虎宽带提供的8Mb/秒的接入包月费为20美元(中国网通的1Mb/秒包月费为150元—译者注),网速最高可达100Mb/秒。日本人有什么技术突破吗?没有。但日本人的突破在于将互联网服务分拆为不同的部分,并允许“亚当·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去发挥作用(此意指日本ISP业竞争激烈,各家ISP为了生存而为用户提供各种附加服务,从而促进了整个市场的发展—编者注)。更多的竞争意味着更快的速度和更低的资费。在美国,有大批律师和说客尽其所能,只为保护自身,拖着技术创新的后腿,不让诸如市区无线接入和VOIP等项目顺利实现。视频会撕裂互联网吗?不会。对自由选择内容的最大威胁是缺乏竞争。
(博客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