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工信部和财政部为配合国务院推进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的号召,结合中小型企业研发经费困难的实际情况,推出的由中央财政预算计划
,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立项周期为每年一次,每年的项目内容略有不同。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为合理计划
专家和行政资源。宁波市会分两个批次申报,审查。国家立项为同一批
二、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意义
1、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获得政府部门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宁波作为计划单列市具有独立评审资格,
2010年宁波市共有41家企业获得国家资金扶持,补助金额共计4540万元。地方再配套同等数额的50%
2012年宁波市53家中小微企业获得国家资金扶持。共获得宁波地方补助资金2586.9万元。择优推荐国家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总补助资金数额超过6000万。
2、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促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优化市场竞争方式。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3、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技术进步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安全化生产项目,增加就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提升
企业管理
水平项目,改善中小企业的服务环境,进而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
三、项目介绍(支持重点)
1、专利补助项目,对企业获得的专利进行补助;
2、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对企业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提升研发能力的项目进行补助;
3、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对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
销售
等方面应用宽带和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项目进行补助。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基础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而且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成立1年以上(含1年);
4、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5、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6、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
7、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其他条件
1、专利补助项目:企业近三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授权的专利个数超过10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项),且专利已在生产中应用。
2、提升研发能力项目
(1)申报当年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
(2)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2500万元的在建项目;
(3)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15%;
(4)连续三年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企业全部销售收入20%。
3、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
(1)上一年度项目运行良好;
(2)与项目相关的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显著提高。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表;
4、项目介绍
;
4、知识产权证明;
六、资金支持及额度
1、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30%,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专利补助项目,对企业近三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3,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的项目,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七、申报.审批流程
一:省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年度通知。宁波市主管部门宁波市经信委。
二:工业化信息部和财政部对各省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年度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同时下达预算指标。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按规定进行组织申报工作。
四: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审意见书。省级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书出具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项目上报财政部工业化信息部备案。备案后一个月内资金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