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的置换和重新分配频繁地发生在世界,越来越多的亚洲企业参与其中,但是为何刚刚并购完成的索爱能够顺利渡过财务危机?明基此次收购西门子手机为何不直接通过资产置换股权的方式,而采用如此“避高就低”的操作方式?规则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有“大钱”才能做大事——财务瑕疵及其风险
代表案例:索尼与爱立信并购案
2001年8月,瑞典电信设备制造商爱立信与日本电子消费品巨头SONY达成协议,合并其全球行动电话业务,成立新的合资企业。新成立的SONY ERICSSON将负责为SONY和爱立信手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而爱立信在和索尼合并之前手机方面的亏损就达162亿瑞典克朗。
就在索爱刚刚并购完成后的几个月内,大面积的亏损导致合资企业濒临危机,这个时候,并购的双方企业也是索爱的大股东,索尼和爱立信共伸援手,再度投资,使合资公司起死回升,最终步入良性循环。
案例解析: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财务瑕疵风险主要出现在资产审查和评估过程中,表现在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下单列,现不讨论)以及相关债权债务等几个方面。”江苏省中美同济投资有限公司陈媛对记者说。陈特别强调,现金问题存在于并购的前前后后过程中,在并购前审查中,应该主要看现金背后的债权债务。
正如索爱的案例,并购企业在并购前现金流要充沛,要有足够的资金余量,因为未来的重组改造经常会有变动超出预算,如果因此而搁置下来,就会造成极大损失。
“另外,企业在并购完成后的一到两年内,企业账户尽量不要留有太多现金”陈媛说:“尤其在一些国家法规环境不太一致或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单纯的资产并购也并不能完全脱开以往相关债务的纠葛,仍会被地方法院以各种理由进行冻结或直接划转,即使最后起诉法院获得成功,宝贵的时间成本与机会成本却已擦肩溜走。几年以后,这种状况将在合并企业基本处于稳定状态时有所改善。”
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品牌资源与知识产权
代表案例:明基与西门子并购案
近日,西门子手机事业部在过去4季总计亏损达5.1亿欧元的情况下,以净值无负担的条件,将资产完全移转给明基,包括现金、研发、相关智慧财产权、制造工厂、设备及人员,并承诺未来提供明基2.5亿欧元的现金及服务。
案例解析:
“在明基并购西门子案中,虽然无偿获得了其中的知识产权,但还是要注意审查其知识产权的状态,是否已经临近到期,是否业已特许他人使用,是否有所有权或控制权上的瑕疵,尤其要统计其中主要市场地区不同国家的权利状况”,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李静传律师说。他说,越来越多的战略并购中,知识产权资产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提醒企业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并购环节:知识产权尽职审查、知识产权谈判、准备获得知识产权的交易手段、购并后知识产权整合、知识产权登记等。
第一,在知识产权尽职审查方面,要注意审查该知识产权的特征、范围、有效性、可实施性和局限性,了解涉及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以及与此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及其责任,包括时间限制、地域限制或者潜在协议限制等。
同时,要尤其注意审查并购而来的技术是否会对别的企业构成侵权。
第二,在交易谈判时,要注意衡量每项知识产权可能潜在的法律地位变化及其损益,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假当真”、“偷梁换柱”式的权利瑕疵。同时,在交易条件、交易结构、交易方式上(如是转让还是分享)等方面多做考虑,准备多种方案。
第三,在收购完成后,要加强公司知识管理的力度,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整合,注意一些延伸性或关联性知识产权的使用。在国际并购中,也不能忽略目标企业可能享有的一些优先权等一些附属性权利,以免给合并企业造成潜在损失。
通过交易获得双重利益——税收及外汇政策
代表案例:明基&西门子并购案
在明基与西门子的并购案中,双方不是通过资产置换股权的方式一步完成,而是由西门子先行放弃并购收益,然后拿出5000万欧元来购买股权,这显然是在两处税率上“避高就低”(避高即避开高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就低指的是较低的资本利得税)的英明举措。因为西门子之前承诺给予明基的、远远高于购股价的2.5亿欧元的现金和服务给人留下了如此遐想的空间。
案例解析:
税收会影响企业间的并购决策,精明的企业一般都会通过交易计划 来获得税收利益。在跨境并购的实践中,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
通过承继目标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并购企业达到减免税目的,这主要是指结转目标企业未使用完并可继续使用的净经营损失和税收抵免等。
通过并购交易将资产重新估值,在资产当前的市场价值大大超过其历史成本的情况下,在新的资产基础上计提折旧,就可产生出更大的税收节省额。
如果进行的是杠杆收购(利用融资进行并购),融资的利息支出可在税前扣除,从而带来税款节省。
另外,在跨境并购时,利用汇率差异可以使并购公司获得潜在收益,这主要出现在一方企业所在国货币存在升值空间时。环球律师事务所的强高厚律师告诉记者,各国的外汇政策也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并购能否顺利进行。“对于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商务部有一个《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的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境内居民为换取境外公司股权凭证及其他财产权利而出让境内资产和股权的,应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未经核准,境内居民不得以其拥有的境内资产或股权为交易对价取得境外企业股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强高厚说。
企业并购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定要与被并购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做好公关工作;
在实物方面,企业主要要关注不动产的抵押情况,有时对同一不动产会进行数次抵押,而且不做登记,这种情况要尤其给予充分注意;
在前期调查时,最好列出企业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明细状况;
要注意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对知识产权进行登记注册,将被收购的知识产权转入新公司名下。
在我国,虽然许多专利在法律上归属于企业所有,但实际技术往往掌握在少数的几个关键人物手里,这样企业并购时,还要考虑如何留住这些关键技术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给这些人一些股权或更为优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