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的说,我无意于否认哪些广告作品或者广告公司,更无意于贬低我们崇敬的而且打算干它一百年的广告事业,我只想以此来唤醒一些忘记广告本质的广告人和广告机构。还记得广告在最初诞生的时候,就存在着广告是科学还是艺术的争论,结果很显然,谁也离不开谁,广告就是科学与艺术的综合体!
广告是科学的,这与广告的商业本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广告大师奥格威曾经的经典语句其实早就答复了:没有销售力的广告就不能算得上广告。很显然,广告是一种销售工具,是一套促进销售的力量,自然是科学的。没有系统而全面的理论支持,没有全面的市场营销理论,广告或者是广告学很难找到合适的立足点,那与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没有什么区别,或许根本还算不上高尚的艺术。所以,从上世纪初,随着一代又一代的广告大师的不懈努力,广告逐渐建立了自己一套完备的理论体系,到今天,广告作为一门学问,已经被大多数人接受;广告作为一个行业,已经被所有人接受。
但是,在信息传播快速发展的今天,各种高科技手段层出不穷,而我们的广告人的创意确有些黔驴技穷。或许是广告太过于靠近商业圈,习染了诸多商业的躁动,让太多没有经得住考验的广告人走进了一个被动创作的制作师和打字员角色。广告从诞生的时候,就注定了它是一个“带着镣铐的舞蹈”,不是说你能带着镣铐跳两下,就说明你是广告了,我们最终要的还是优美的舞蹈,不是群魔乱舞,不是张牙舞爪,更不是践踏舞台。
眼下,生活中充斥了太多的没有美感的“舞蹈”了。有些人埋怨这是行业潜规则,客户是上帝,我们没有办法。恰如广告圈很早就打的比方了,广告人和妓女无两样,只有把客户伺候的舒舒服服了,才能收到钱,才能养家糊口。实话实说,这是广告行业的事实,没有的选择,因为我们毕竟是服务行业嘛!要收钱,不能让客户满意,那还算什么服务。但,事实也并非完全如此。正如我们去医院看病一样,谁是医生?谁是专家?不听医生的,就是延误自己的病情,就是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医生不会因为说客户说很疼就不给他打针,就只给他吃些糖,那是舒服了一时,延误了一世啊!我相信给他吃糖的那个医生最终肯定会遭到病人(客户)的唾骂,而且病人(客户)还会劝说别的病人不去他那里;而那个给病人(客户)打针的医生,肯定会有更多的客户来(当然,前提是这个病不是靠吃糖就能治好的那种病)。例子很简单,道理很浅显,我们的客户要解决的不是他们目前的一时舒服,他要解决的是长期的盈利和销售,那么我们就不能仅仅给他弄些糖糊弄他,因为那也是在糊弄我们。我们要做的就是付诸实际,将系统而有创意的服务提供给他,而且要以一个专家的身份和地位说服他,当然,首先你要确定你自己的确是个广告行销专家,不然那就是江湖买药的郎中,不靠谱!
话扯的有些远了,但还是在说,广告是需要创意的,可以借鉴客户和其他人的意见,而且也必须要尊重他们的说法,但具体的执行,我们势必要将完美的艺术充分的融入到这个严密的科学当中。单调乏味的广告,是绝对不会有多少观众的,就连蹲马桶的人都懒得去翻看。而,目前,我们有很多广告机构由于飞速发展的缘故,在广告创意的执行流程和法则上缺乏太多,所以,在广告创意上存在较大的沟壑。很显然,如果,广告缺少创意,带来的结果就不只是缺少一个单,缺少一个客户,这样的事件肯定会连锁反应,带来的结果可能更严重,关门打烊的事例也是举不胜举的。
到目前仍旧以广告人自居的我,从我踏入广告行当,就明白创意是广告的生命,没有创意的广告如同行尸走肉,让人看起来生厌。干瘪的文字,和空洞的画面,永远不能折服你的最终顾客。不要盲目的欣赏画面的优美,不要为别人两句肤浅的恭维就飘飘与然,我们要时刻明白我们是在“跳舞”,是在“带着镣铐跳舞”,不是搞芭蕾艺术的莫斯科人!
缺少创意的广告——面目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