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学雷锋、做公益对企业的好处,不得不提到两点:
一是公益之举能助推企业营销。大家可能还有印象,2008年汶川发生大地震,当时的王老吉“捐款一个亿”,没多久,网上有一些“封杀王老吉”的帖子,如“买光超市的王老吉!上一罐买一罐!”“今年夏天不喝水,要喝就喝王老吉”“加多宝捐了一亿,我们要买光它的产品,让它赚十亿”等,虽然这中间有人为操作的成份,但它还是得到了人们的理解和关注,所以借其公益之举,即便好多人知道这是人为炒作也没有太多反感,甚至认为它们理应得到这样的回报。于是乎掀起了一股“喝光王老吉”的行动,包括邵珠富本人现在在国内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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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往往会喝王老吉,习惯就是当时培养起来的。由此可见,当时影响力之大,而这正是一则经典的公益营销案例。
二是公益营销能救企业的“命”。王老吉捐款一个亿后第二年,就发生了“夏枯草事件”,面临非常尴尬的境地,但当时的消费者还是原谅了它,认为这样有爱心的企业不会去害人,即便偶有违规也肯定是无心之举,当时消费者的注意力并没有转移到事件上面,可见,公益营销既能够变“营销”为“赢销”,也能够让企业逢凶化吉。而在这方面,“三鹿”远没这么幸运,同样是那个时间段,“三鹿”因三聚氰胺事件轰然倒下,尽管往牛奶中掺加三聚氰胺是当时的一个行业潜规则,但由于“三鹿”事先并没有“捐款一个亿”,没有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爱心公益心企业”形象,因此出事后在劫难逃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3月4日“首届企业精神与雷锋精神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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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