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段时间,我非常抵制身边的同事或者朋友和我谈论苹果的产品,比如什么ipod、iphone。因为在他们口中,贴上了苹果标签的商品就犹如从火星进口的一样,那是十分珍贵,不可多得。
说公道话,苹果的产品与竞品相比,只不过是外观风格更为统一。而产品的功能和质量上,苹果并无过人之处,甚至有的还不如对手。至少我认为ipod的音效,就不如我N91手机的效果好。可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为什么大家像中了邪一样吹捧苹果公司的产品。因为我学习并从事 营销 的缘故,特别搜集、整理了以下这些见解和大家分享:
市场营销 里有一句话,初级营销做产品,中级营销做品牌,高级营销做文化,超级营销做宗教。
就像金字塔的底端一样,市场上属于初级营销的公司比比皆是。以IT和电子行业为例,典型而成功的如Dell,总是将配置、性能、价格累累列于广告之上,还用不同的热线号码或代号追踪每一个广告的 销售 成果,以大量质量不坏、设计一般、价格不高、性能不差的产品充斥市场并且还销得不错,堪称产品营销的典范。
中级做品牌的如索尼,就是因为又酷又mini的外形,年年翻新的整合行销,在上海等地的Sony体验中心里眼花缭乱的高科技展示。“It’saSony”成了品牌的自信宣言,让人罔顾它高出同类产品30%-40%的价格和实际一般般的性能,依然爽快地掏腰包,买这个酷品牌所带来的自我享受和自我认同。
高级的如耐克,几件衣服一双鞋,硬是通过几十年不间断的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了一种文化现象,一种永往直前,无所顾忌的生活态度。创意无限的广告,风光无限的代言人更是把这一理念不断深化,升华,直到有运动热情的人看到那著名的一勾,就忍不住热血澎湃。
在金字塔塔尖上的品牌毕竟寥寥无几,超级的营销大家并不多,屈指可数的几家中一定有苹果公司。每一款产品的推出,都因其特立独行而领风骚十数年。
神话从苹果公司Mac开始,即使是跟PC不兼容,也挡不住追随者的脚步;随后一个小小的iPod,功能只是略微优于充斥市场的MP3,但就像所有的苹果产品一样,头上戴着光环,代表了cool,不羁和潮流,每个人都置其高于普通产品三四倍的价钱于不顾而趋之若鹜。 上市 数年,每年维持上千万台的销量,世界上任何电子产品都拍马难追。
购买的人,有的是为了证明他们的与众不同,有的是为了证明他们跟随潮流,更有从第一代就开始收集,集遍各种颜色乃至配件的超级粉丝,不但自成组织,而且分分钟为捍卫苹果的声誉与人舌战不休,或是喋喋不休地向朋友宣讲它的好处,其虔诚和执着,跟传教者没什么两样。
所以从营销的意义上来讲,低调如犹太人,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而不积极推销自己宗教的行为,就堪比坚信“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厂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