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尴尬的现实是,传统广告确实由于资讯泛滥、表现形式缺乏创新等种种因素而呈现危机之象,公关行业并没有像里斯父女预言的那样冉冉升起,并取代广告的角色成为品牌塑造过程的核心力量。无论从品牌沟通在公关方面的投入比例、公关人员受尊重程度,还是现有公关公司的品牌实力来说,整个行业依然处在边缘化状态。
中国的公关行业应该说给人一种繁荣景象。本土公司成长迅猛,或有外资传播集团入股,或有
上市
计划,有的则纳入外资公关公司旗下,算是终成正果。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公关行业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于公关的认知往往局限于软文发布、配合促销攻势进行媒体造势这样的层面。公关行业自始至终只是广告行业的附属物,方法论、手段、思维模式和精神上,都在唯广告业是从。
我们认为,如果无法厘清公关的真正价值,以及所应遵循的价值观和操守,在公关行业普遍存在“三宗罪”的情况下,不管广告如何衰落,公关永远都无法崛起。
“三宗罪”之一:
离
企业战略
太远,沉湎于战术创意
如今,太多的公司仍然只是将公关视为产品宣传;太多的公关从业人员仍然认为,足够量的媒体正面报道,封杀一些见不得人的负面稿子,就是自己职业生涯的最高境界。公关往往被解读为“炒作”、“包装”和“搞定”三件套,这三件套往往成为公关工作质量的最高和唯一评价标准。所谓“炒作”,当企业发动营销攻势时,公关人员需要提供一个能够支持、配合广告轰炸的报道轰炸计划;所谓“包装”,当公司推出一个可能遭到疑问的服务计划或政策时,公关人员需要扬长避短加以美化和渲染;所谓“搞定”,指的是当企业发生问题并有可能演变成一场危机的时候,公关人员需要动用关系,平息事态。
让我们首先回到公共关系的本源,来看看公关到底是怎么回事。爱德华·伯奈(Edward L.Bernays)在1923年出版的《制造舆论》(Crystallizing Public Opinion)一书中率先创造了公共关系一词,提出了公共关系专业的经典界定:公共关系是一种管理功能,它以符合公共利益的方式来调节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只要达到有效的传播,就可以在目标受众中间形成激发其采取特定行动的舆论或态度。伯奈的概念包含了两个同等关键的组成部分:确定行为和进行传播。首先,必须界定同相关利益方产生理想互动的行为方式。随后,这样的行为方式必须进行有效的沟通,让大众理解而产生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