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都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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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式创新是一种创新的结果

所谓的“颠覆”,是对创新结果的一种描述。即在传统创新、破坏式创新和微创新的基础之上,由量变导致质变,从逐渐改变到最终实现颠覆,通过创新,实现从原有的模式,完全蜕变为一种全新的模式和全新的价值链。

因此颠覆式创新也可以被视作创新方式的一种终极追求。

颠覆式创新是一种新的创新思维

具体到的创新过程,也可以表示为一种超越传统创新思维的新创新路径。

一般提到创新,一定会提到脱胎于广告创意思考法的“水平思考法”,并且很自然认为创新等同于“发散思维”“右脑开发”,似乎只有如此才可能创新;并且人们还很自然地在潜意识里,将逻辑思考和创新思维对立起来,似乎逻辑思考等于僵化教条,会束缚人的思维,阻碍创新的发生,而创新思维则是想法,天马行空可以激发人的思维空间,创造无限的可能。

不过历史上真正伟大的创新,其实都大都并非源于跳跃式或者漫无边际的水平思考,而是也就是另外一种和“水平思考法”相对的“垂直思考法”:来自对事物本源或本质持续地、渐进地、不懈地挖掘和探索,来自于对传统逻辑、惯性思维的不断质疑和思辨,来自于对常人熟视无睹细节和现象的好奇、洞察、反思和改进。

相比水平思考而言,真正的垂直思考能够引爆的创新能量之大,超乎想象,划时代的颠覆式创新往往随之蓬勃而出。

颠覆是目的,创新是方法

 做任何事情都包含两大要素:目的和方法。

通常理解的创新,大都是在目标既定的前提下,在方法上的“千方百计”,可以统一将这类创新归结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带来的是人类科技的加速发展,物质文明的日益繁荣。然而,正如爱因斯坦所言:Perfections of means and confusion of goals seem to characterize our age。当我们对目的的探索缺失,方法就失去了根基而导致迷失。一种常见的后果就是原本是方法的手段,被当成了目标,从而导致“本末倒置”。

具体涉及的例子是,为了掌握知识并让自己足够强大,人一生都在学习,伴随的学习方法、学习工具创新层出不穷,但是,关于学习的目的,却鲜有人来澄清。以考试为例,对学习而言,“考试”毫无疑问是一种检验学习效果的手段。但现在全世界追求进入名校的考生之中,这种手段已经升级为目的。在国内,在高考的时候,分数凌驾一切之上,在追逐更高的分数过程之中几乎所有的学习者都迷失了学习的初衷,制造和被制造为高分低能的分数囚徒。此时,学习的终极目的已经不在重要,在终极目标迷失的情况下,方法上的任何创新已经失去本质意义。

当本质的目的被澄清之后,创新的能量将摧枯拉朽,爆发威力。如果我们真正明白学习的目的,检视学习效果的维度才可能超越分数的桎梏,实现真正的“效果”,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北欧诸国基于“学习而非教育”的创新,实现了对全民素质提升的颠覆式效果。

从这个角度来看,创新的结果应该让这个世界越来越美好,最后的目标不再是“更先进”“更发达”,而是创新之后的结果,超越世俗眼光,返璞归真,化繁为简,回归本源,以更加本质高效的路径去发现事物和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对于颠覆式创新的细节内容,可以参考:克里斯坦森的颠覆性创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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