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生产管理 体制是一个老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个不好解决的新问题。
首先,在大的管理框架,安全生产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但为什么要分普通安全和煤炭安全之分?这在实际上国家已经把安全生产分成三、六、九等,煤炭安全是中央军而其他安全是保安队。看煤炭监察的人员、装备、工作条件是何等的威风,但这几年他们监察的结果如何呢?矿井的地面以上部分他们又是如何管理的?
其二,在业务的分工上,目前的安监体制干的都是
“替他人做嫁衣”的活,是别人的枪杆子。压力容器和特种管道是质检部门的,防火是消防部门的,防避雷是气象部门的、职业健康卫生是卫生部门的,道路交通是公安和交通部门的.......,不胜枚举。看我们份内的工作,非煤矿山应该是国土资源部门的、危化品应该是化工部门的、烟花爆竹公安局带枪还没有管好,我们如何管?所以,下一步的安全生产管理,国家局要下点功夫理理了,不要象上一届,总把煤矿做亲生的,其余都是晚养的。
第三,如何理解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作为地方安监部门,工作的被动性不是国家局能理解的。因为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的是发展,是政绩,而我们如果顺应他们必须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地方,竟把让企业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视为“三乱”,列为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因素,即使设立了专职机构的,也是少油缺盐,没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没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就是配备的人员,不是“老的上不去马”,就是“少的拉不开弓”,如何开展检查督察?同时,在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法规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执行党委、政府的指示,因为我们端地方的饭碗,只要不保持一致,明天可能按“不换思想就换人”的绊脚石踢掉。
第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基础不牢。目前,安监队伍的是倒三角,到县乡一级基本形同虚设,尤其是乡镇,由于机构设置受编制的影响,多数是虚设的机构,有的乡镇连电话都没有,乡镇负责人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所以,发生事故是必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偶然的。更可悲的是,当你工作做的好,一年不发生事故时,领导忙的会把你忘掉,因而又的地方则希望发生事故,可以借此象领导提点小小的要求,解决一点点实际困难。
我是一个地方安监局的负责人,也有必要和有义务让上级把真正的情况搞清楚,所以,在某些程度上,调研的内容有太多的水分。由于安全事业”责任重于泰山“,安监人员永远都是泰山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