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4日    李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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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有头疼的毛病,选继承人难或许是病因之一。

  有首民谣: 过去是红米饭,南瓜汤,老婆就一个,孩子一大帮;现在是白米饭,王八汤,孩子就一个,老婆一大帮。

  曹操是个异类:老婆一大帮,孩子也一大帮。他一共有25个孩子,能组成两支足球队还多。从25个孩子中选出一个继承自己的事业,还确实是个难题。到底选谁?

  曹操最喜欢的是曹冲。曹冲,字仓舒,是曹操的第七个儿子,由环夫人所生。曹冲是三国时期著名的神童,聪明仁爱,与众不同,深受曹操喜爱。“曹冲称象”就是曹冲的成名作。曹操几次对群臣夸耀曹冲,有让他继嗣的意思。不过曹冲还未成年就在公元208年死掉了,年仅13岁。曹冲死的时候,曹操痛苦不已。

  曹操爱才,除了曹冲,曹操的儿子中还有一个才华横溢的曹植。但曹植是一个风流公子哥,整天和一帮文人泡在一起喝酒吟诗,还老爱往娱乐圈里和女明星混,对企业经营发展毫不关心。

  曹操不能选曹植,只得立曹丕为太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有一件事让曹操在曹丕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公元211年,马腾与黄奎商量要造反杀了曹操,结果遭人告密。马腾父子被杀,黄奎也被严刑拷打。最终,黄奎熬刑不过,终于供出背后主谋是曹丕。曹操大惊,立刻杀死黄奎灭口,接着火速召回曹丕,准备审问曹丕。曹丕得到消息,心中害怕得不得了,就向司马懿问计。司马懿跟他说,躲过此祸只有一个办法:赖!因为丞相是“只问结果,不问手段”的人,你要是跪地长泣,他一定会觉得你这个儿子没有出息,肯定会杀了你。反过来,你死不认账,他反倒觉得你是个能办大事的人……曹丕听从司马懿的话,一赖到底,不仅保住了性命,还获得了曹操的喜欢。

  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曹操选曹丕还是选错了人。曹操尽管“挟天子以令诸侯”,但他始终没敢篡位自己当皇帝。到后来曹丕最终把“汉贼”的骂名,实实在在地扣在了曹操头上。曹丕一上台就耐不住寂寞,逼着汉献帝退位,使曹家做了帝王,世人也都把这笔账算在了曹操头上。

  而且,曹丕做人还很不地道。他老爸“分香卖履”,没把媳妇跟自己陪葬,但却全被曹丕收入囊中了。曹操死之前,令近侍取平日所藏名香,分赐诸侍妾,告诉她们:“吾死之后,汝等须勤习女工,多造丝履,卖之可以得钱自给。”结果他刚咽气,曹丕就让所有的曹操宫女、侍妾都来服侍自己。

  后来,在做了7年皇帝之后,曹丕自己病重,快不行了,他的母亲,也就是曹操的正妻卞太后前来看望。老太太走进儿子的宫殿,突然发现儿子的那些侍妾太眼熟了,这不都是当年自己丈夫活着的时候特别宠爱的人嘛。于是卞氏皇太后,没有走到儿子的病榻前,而是先向这些当年的姐妹发问:“你们什么时候来的?”这些侍妾回答说:“正伏魄时过”。意思是说曹操刚死,给他举行招魂仪式时,曹丕就把她们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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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读管理故事:《尾数的作用》
某公司招聘一个负责采购物品的临时员工,很多人前来应聘。招聘者经过一番测试后,留下了三名优胜者参加面试。面试的最后一道题目是:假定公司派你到某工厂采购2000支铅笔,你需要从公司带去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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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应聘者的答案是110美元。对此,他解释道:"2000支铅笔需要100美元左右,另外杂用可能需要10美元左右。"主考官同样没表态。
最后一名应聘者的答案比较特别,是113.86美元。他解释说:"铅笔每支5美分,2000支是100美元;从公司到铅笔厂,乘汽车来回票价4.8美元;午餐费2美元;从工厂到汽车站为半英里,请搬运工人需用15美元;还有……因此,总费用为113.86美元。"主考官听完,露出赞许的微笑。这名应聘者自然被采用了,他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卡耐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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