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众说纷纭,2007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再一次唤起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审视。
以往,舆论一直强调企业的对外责任,企业要对投资者以及股东们负责,要保持利润的增长;对国家负责,依法纳税;对所影响的环境负责,减排降耗;对客户以及消费者负责,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等等,忽视了企业的最直接也最关键的利益相关者——员工,他们事实上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也是社会最大的消费群体。
法国国际检验局中国区认证部高级经理张万泽说:“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利,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是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之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与实施,是用法律的手段让企业担任起对员工的责任,最终也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
劳工标准统一呼声高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更快地融入世界经济,出口量连年攀升,企业在劳工制度方面的规定也亟待完善。国际大买家不仅仅关注企业在质量控制、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表现,更对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
同时,随着发展中国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廉价劳动密集型产品大量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对其国内市场造成冲击,纺织品服装、玩具、鞋类等相关行业工人失业或工资水平下降,其工会等相关利益团体要求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呼声日起。
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减轻政治压力,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条件及劳工环境的批评指责声日益高涨。他们通过各种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将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动标准,以劳工标准的统一达到贸易上的公平。
国内一些出口企业深有感触地说,“如今,不搞劳工标准,简直无法和跨国公司做生意”。事实证明,国内企业只要符合跨国公司的行为准则,真正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工规定,将国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出口企业也不会因此受阻。
与此同时,国内更多的企业对此却不以为然。张万泽提醒:“企业应未雨绸缪,及早检查本企业是否履行了公认的社会责任,在企业的商业营运过程中是否有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是否切实保障了职工的正当权益,把握先机,迎接新一轮贸易挑战。”
SA8000强调保护员工利益
目前,ISO9001和ISO14001的认证方兴未艾,国内获得其认证证书的企业已比比皆是,但张万泽说,这两项认证的推广,使得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然而,其直接受益者是顾客和企业,而不是员工。
比如某些通过ISO9001或ISO14001认证的企业要求员工超时加班,造成不合格品或违反厂规便扣工资已达到惩罚的目的。可能企业认为,超时加班是生产的需要,罚款则是 企业管理 的手段。殊不知,这种做法侵犯了员工的权利。
对于员工来说,工作不仅是生存手段,也是生活价值和人生价值的体现。企业如何保护员工利益,如何推广人性化的管理,如何为员工提供符合人权的劳动环境以及为员工提供一个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平台,已经成为商业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这些问题不是ISO9001或ISO14001管理体系可以解决的。
SA8000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是规范企业道德行为并可作为第三方认证的一个新标准。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面工作条件。企业通过实施SA8000的管理能稳定劳动力,留住人才,使员工觉得他们和企业是同时成长和发展,最终使企业获得商业的成功和对社会的回馈。这也符合劳动合同法追求资方和员工的利益平衡并通过企业这个载体获得双赢的宗旨。
与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有所不同,SA8000不仅仅是一个管理体系标准,同时也是一个“社会责任表现标准”,它是依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
SA8000要求公司应该遵守国家和其他适用的法律,以及公司签署的其他规章和标准,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并且员工在每个7天之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另外诸如禁止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歧视和员工惩戒、工资等方面的规定均未超过《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度。
与《劳动合同法》一脉相通
我国作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大国,劳工问题一直是欧美发达国家关注的焦点。尤其是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劳工问题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到2007年10月,全球通过SA8000认证企业共1500家,其中我国企业占180家。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已有近万家企业接受过众多世界跨国公司在劳工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审核。
企业社会责任在于追求企业自身利益与社会各方利益(这里指劳动者利益)的平衡与兼顾,这与劳动合同法利益平衡的价值诉求是一脉相通的。在我国实施社会责任运动,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其基本原则和精神都是一致的。
在SA8000社会责任标准颁发10年后开始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结果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的部分章节的细化和补充,给企业解雇员工提高了成本和难度,杜绝随意解雇员工的现状,迫使国内企业与国际接轨,这与SA8000原则和精神不谋而合。国内企业应积极学习和利用SA8000,在国内法律的大框架下,迎接欧美等发达国家借SA8000筑起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挑战。
张万泽说,对于那些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来说,实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使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大幅提高。因为他们本来就遵守劳动法,原来的企业最低工资就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在帮助企业通过SA8000认证过程中,张万泽建议,公司只有在人事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均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基础上,通过SA8000认证时才会相对容易一些。在准备SA8000认证时,按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书面程序文件是首要的,通过建立书面的社会责任的方针,并有具体的、可量化的目标和指标来体现和支持方针中的“持续改善”,只有这样,认证机构才能有效评估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社会责任表现的风险,并拟定监控计划。
在新《劳动合同法》公布后,很多企业担心,法律公布并实施了,但由于执法不严,甚至法不责众,最后守法的成本比违法的成本高,导致守法企业无法与违法企业竞争。张万泽认为,推广SA8000认证不仅使国内的用工制度与国际接轨,规避贸易壁垒,也是解决监督众多国内企业遵守新《劳动合同法》的一剂良方。
法国国际检验局中国区认证部高级经理张万泽
“SA8000不仅仅是一个管理体系标准,同时也是一个‘社会责任表现标准’,其更强调保护员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