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琳近日应聘一家杂志社编辑,第一天上班时用QQ跟男友聊天,旁边同事提醒她,“别聊了,你聊的每一句话老板都能看到。”林逸吓了一跳:“工作时间完全没有隐私吗?”劳动法专家指出,针对各类监控手段,公司若没有“事先告知”,就构成侵权。
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有近两成的公司对员工的网聊记录、电子邮件内容进行监控。九成员工因此觉得没有了安全感。但对于监控,只有少部分员工选择对抗,比如炒老板鱿鱼甚至将企业告上法庭,更多人则选择沉默接受。
劳动法专家陆敬波表示,针对各类职场常见的涉及侵犯员工隐私的情况,法律也有不同的解释。若企业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员工,不属侵犯个人隐私权;在非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对员工进行搜身、物品搜查、私人手机监听、私人手机定位等都是违法的。而对于QQ、MSN聊天记录监控的问题则一直以来都有争议,业内的观点是,只要公司明确重申公司电脑只能用于工作、并告知员工公司有监控部门会随时监控聊天记录,请不要把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通过公司电脑传播,就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