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逆向选择,又可以称作人力资源逆淘汰,是指企业在招聘、留用和清退人员时,未能实现优胜劣汰的管理目标,招聘进来的不是合格的人员,留用的不是优秀的员工,清退的不是素质和潜能差的员工,走掉的却是
绩效
优秀和有发展潜力的员工。简言之,该走的没走,不该走的走了。人力资源逆向选择产生的消极后果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缺乏公平感,士气低落,人员成本费用高,产出效益低。
人力资源逆向选择的形成原因有外部原因,也有企业自身原因。从外部原因看,一般说来,如果企业在该行业、本地区中地位形象相对突出,在薪资待遇、工作条件、发展前景方面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使外部人员更希望进入该企业,企业内部现有人员也希望留在企业,按照市场机制,通过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是正常、合理的。但是,在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很容易受到干预。而且,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外商投资,私营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对此总是希望多计划
一些当地劳动力就业,以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口的就业问题,这样,选择范围狭窄,合适人选有限,人力资源素质较差。当然也不排除政府官员利用职权硬性计划
某些人员在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就业。同时,私营企业因为外部人员供给渠道不畅,实行家族化管理,任人唯亲,接收和留用素质不高的人员也是常事。再则,在市场就业机制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外部人员求职应聘,容易弄虚作假,包装过度,伪造学历、履历,突击强化应聘面试的技能,蒙混过关。因此,在这些外部影响下,企业很难按照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要求,根据
人力资源管理
的基本规律,择优录用,奖优罚劣,实行优胜劣汰。
就企业自身原因来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
经营管理
层的理念和素质问题。有的企业经营管理层的观念保守,素质低下,心胸狭隘,嫉贤妒能,担心自己的地位动摇和利益受损,抱着“武大郎开店”的心态,排斥打击能力强、潜力大的员工。在这种
企业文化
氛围中,高素质的员工得不到重用,也就无法证实其素质,反过来,又被讽为“高分低能、眼高手低”。一般说来,高素质员工有更强的的成就欲和责任感,在工作中有较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往往被斥之为“狂妄、越权”,高素质员工的创新变革
的尝试,受到冷遇和鄙薄,如果因为尝试和创新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也不会得到谅解和宽容,还要认错赔偿。长此以往,高素质员工的能力得不到发挥和肯定,怀才不遇,往往主动辞职或不辞而别。
另一方面,企业经营管理层的知识能力不足,对人力资源的成本和收益关系缺乏科学分析。对人力资源的使用总是从低成本出发,一味考虑节省人工成本,招聘时对待遇含糊其辞,顾左右而言他,或是开空头支票,到头来不予兑现。结果,高素质的人员要么认为待遇不够而不来应聘,要么就职后感到所得报酬与所付出的劳动产生的工作绩效不相符,觉得受骗上当,随即走人。
其实,任何人力资源的使用都有成本付出,关键不在于追求最低成本,而是应当比较不同素质的员工的成本与效益,追求最高的成本收益比,如果高素质的员工成本效益比更高,就应当使用高素质员工。比如,若招收低素质的人员,由于其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欠缺,让其勉为其难地从事力不从心的工作,会在学习
、管理方面发生更多的费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低,事故发生率高,带来更多的经济损失。考虑到企业的发展需要提高技术构成,推进管理创新,归根结底依赖于员工素质的提高,而低素质员工的可塑性、发展潜力比高素质员工要差,如果跟不上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清退出局,那么,人员的重置成本又得发生。
相比之下,高素质员工发展潜能更大,更能适应企业的发展,如果给高素质员工以合理的薪资待遇和充分的发展空间,将有利于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降低人员流失率,也就降低了人员重置成本。
有的企业在财务困难时更倾向于招收低素质员工,以为这样可以节省用工成本,但是,低素质员工并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的解困问题,用在低素质员工身上的费用将随着企业的一蹶不振成为沉淀成本,这种成本的消耗没有转化为效益,不足以补偿人员成本。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下,人力资源必然按照市场规律分等估价,不可能用低于合理的市场化工资标准招收到高素质的员工,反而有可能未经精确计算,提供了高于低素质员工待遇但又低于高素质员工待遇的薪资水准,结果是招收不到高素质员工却招收了低素质员工,付出了不合理的成本,并未取得理想的人力资源收益。
解决人力资源逆向选择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企业要从自身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出发,根据企业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做出人力资源规划,使人力资源规划与企业整体战略相配套。既要面对现实,保持企业人力资源队伍的基本稳定,又要预见未来,对现有人员和今后录用人员提出更高的任职资格条件,促进人力资源素质的整体水平提高。不能迁就现有人力资源队伍状况,穷于应付,不做战略规划,或是制订规划缺乏长远目标和发展标准。
其次,要坚持任人唯能、唯才是举的原则,坚持用人自主权,在用人问题上不讲人情,不拉关系,不搞平衡,按照企业编制的职务说明书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招聘人员,计划
使用,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决不勉强接受,决不“因人设庙”。通过强化岗位绩效考核和竞争激励型
薪酬
管理,对绩效显著、潜能突出的员工应当大胆使用,破格提拔,对绩效差虽经学习
督导仍无明显改进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果断清退,对暂时不宜清退的人员,组织下岗学习
,取消与岗位挂钩的薪酬待遇,学习
后重新考核上岗。
再次,要树立人力资源的投资理念,改变人力资源的使用只是成本消耗而不是资本投入的错误观点,克服一味追求低成本不做成本效益比较的倾向,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建立人力资源会计模型,对人员招聘、岗位学习
、工作调配和薪酬待遇等重点环节进行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在薪酬福利制度设计和管理上消除平均主义倾向,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按劳分配原则,发挥薪酬福利的弹性杠杆作用,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马太效应”,形成和促进潜能—绩效—薪酬—开发的良性循环。
最后,推行学习型组织建设,形成企业讲学习、讲贡献、讲正气的良好风气,致力于开发员工的发展潜能,不断提高在岗人员的素质。合理设计和调整企业内部的员工职业发展路线,为员工提供自我培养、自主管理、自由发展的平等机会和广阔空间。在学习
、考核的基础上建立后备人才库,根据以岗位绩效为核心内容的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使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