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格化”管理与企业文化
肖 坦
被称为西方古典管理理论三位先驱之一的马克思·韦伯的官僚组织结构理论,提出以理性、制度和规范进行组织构建和管理,今天已成为各类组织普遍运用的典型结构,广泛应用于国家机构、军队、政党、企业和各种社会团体之中以及所有的管理工作,人们不断地从他对管理的探索中得到启发。
在韦伯总结提出的理想的行政组织的几个主要特点中,有一条是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他认为,组织管理应明确划分公事与私事的界限,公务活动不得掺杂个人感情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组织成员之间只是工作与职位的关系,而非人对人的关系,仅表现为一种指挥和服从的“非人格化”的关系,他认为这样有利于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并能有效地避免和防止人与人之间不必要的矛盾和摩擦,维持了组织的和谐运行。
现在,有人依据中国的“国情”,对韦伯提出了批评,认为韦伯忽视了存在于正式组织之中的非正式组织,说非正式组织是普遍、客观地存在着的,它的行为准则是以感情作为基础的,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标准都是满足非正式组织成员的感情需要。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有关司马迁的。司马迁因“李陵之祸”而遭腐刑,为了写《史记》他勉强活了下来,但是没想到,他后来反而升官了。关于汉武帝对司马迁的这件事,余秋雨认为:“把一些高官一会儿投向监狱、一会儿又投向高位,是他们的乐趣。他们似乎在这种快速转换中享受着权力的快感。”并且“越是有成就的皇帝,越喜欢玩这种故意颠覆性的游戏,并由此走向乖戾。”笔者觉得对汉武大帝在这件事情上的做法我们还不能作如此随性的解读。(撇开这件事本身的事非曲直不说)笔者倒认为,这是汉武帝的用人之道,或说是政治之术,他之所以这样做,是显示他的“感情归感情,公事归公事” 的“非人格化”的御人之道和人格魅力,是一种胸怀。
中国有“爱之切,责之严”、“桥归桥,路归路”、“大义灭亲”、“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等古训,这些都可看作“非人格化”管理的早期理论。我们在影视和文学作品中,在现实生活中也常看到在一个团队内,一个组织内,领导者与属下的那种非人格化管理所彰显的人格魅力,他们不徇私情,秉公执法甚至不惜壮士断臂,而他们依然情同手足,共赴伟业,甚至“以德报怨”,生死与共,这种境界,这种人格乃是一种文“化”的结果,是文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