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都认识到了企业文化的重要性,这是一件好事。企业文化的作用这里不用具体谈,很多人都已经深刻认识到。但是必须明确指出,无论我们把企业文化上升到怎样的高度,无论我们运用怎样的策略来塑造企业文化,如果我们犯了如下的“四忌”,那么,我们塑造的企业文化只能是涂脂抹粉,对企业的“身心健康”最终是一种摧残。
一忌:塑造企业文化当作买花瓶
很多企业在塑造企业文化的过程中,并不能切实发挥企业文化的作用,只是把企业文化当作一种“面子工程”,办公室张贴张贴文化海报,走道里摆放摆放文化框,车间里悬挂一些“催人奋进”的口号,公司展厅里放上几本企业文化词典,结果是“多有人‘观赏’,而少有人问‘精’,更无人‘力行’”。这实际上是把塑造企业文化当作买花瓶,把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花瓶,一种供来访客人观赏的花瓶,实质是在曲解企业文化。
众所周知,企业文化要协助企业统一思想,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加员工的工作激情和信心,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为企业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而不能当作一种供人参观的摆设。换句话说,企业文化要以效益为导向,必须为企业创造实实在在的效益,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成本,更不是一掷千金后,却只换来文字里的宏伟和宣传上的繁荣。
说到底,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企业在战略层面的投资。既然是投资,就必须讲究相应的回报,就要努力让投资收益率最大化。而花瓶般的企业文化只能让企业获取最简单、最浅层次的投资回报,根本无缘更深层次的长期回报,实质是一种企业资源的巨大浪费。
所以,我们会看到这样的现象:许多企业的文化理念常年在变,而且每次变更都会从经济上带来一定程度上的直接损失,比如,重新制作企业文化手册或企业文化词典等等。当然,企业更大的损失在于,企业员工无法从心中感受到企业文化的作用,甚至不能真正感受到企业文化的存在。
当然,需要指明的是,我们在这里谈的企业文化是指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而不是那种类似“朝令夕改”的消极企业文化。
而且,必须进一步指出的是,企业努力塑造企业文化固然是大势所趋,但是,对于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其还根本没有到达需要大张旗鼓的来塑造企业文化的阶段。因为,企业文化需要长时间的沉淀,不是依靠某个人的主观意志,来一次“企业文化急行军”,就能在短期内快速形成的。
所以,对于我国当前的企业来说,应该通过积极的系统的引导来逐渐建立企业文化是一条较为符合客观实际的道路,而不是急于把企业文化弄得多么轰轰烈烈,或多么美丽壮观。例如,远卓品牌策划机构首次提出并广泛运用的“121模式”,其主张先通过“提炼”,再“内化”和“传播”,然后在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再结合企业实际状况进行“再提炼”,如此循环坚持,企业便能够在发展过程中真正建立起自己的企业文化。
总之,企业文化不是花瓶,企业不能用买花瓶的思想来塑造企业文化。企业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塑造企业文化根本上一种投资,必须用投资的心态来建设企业文化。不过,企业文化产生的效益,不单是指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这一点也丝毫不能忽视。
因此,企业应该实事求是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有意识的系统的引导来逐步建设自己富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二忌:道德标准“捏在手上”
很多企业都在强调企业文化的重要性,都希望企业文化能够给公司带来效益,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大家都知道了企业文化的重要意义,但是企业很少认真想过:企业文化优劣的根基是什么?勿庸置疑,是主要决策者以及其他所有员工的整体道德水平,而不仅仅是主要决策者的道德水平。但是不少企业决策者把道德标准“捏在手上”,导致道德标准十分模糊,甚至很多时候根本不把道德放在眼里,致使企业缺乏基本的道德底线,这些都必然制约着企业的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于是,我们看到许多企业的道德标准相当模糊,而这种模糊的道德标准又一步步在企业的具体行为中造成恶劣的影响,“侵蚀”着企业的品牌形象。直接表现出来的则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道德水平差异决定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文化水平和文化层次的差异,通俗点说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瓜员工”形成“瓜文化”,“豆员工”形成“豆文化”,不少企业存在着“道德标准‘捏在手上’”文化及相应的行为表现,这应该是一种必然。
道德标准“捏在手上”的具体表现有很多,下面列举一些比较极端的案例,比如,北京市丰台区槐房村几家企业非法雇用一批年龄只有十二三岁的孩子从事繁重的劳动,孩子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极差,工资每月却只有200多元;有的企业订了许多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比如规定员工每半天只能上一次厕所,使不少员工上班前不敢喝水,严重损害员工健康;有的规定女工来例假不准请假;有的企业规定,工人完不成当天的定额不准下班,甚至不准吃饭,使不少工人被迫每日 工作十二三个小时,但根本不给加班费;有的企业为了赚钱,竟敢置顾客的生命于不顾,生产危害性极强的食品残害人命;有的企业为防止偷盗,将工厂的窗子和一些走火通道的门锁上,结果在发生火灾时,造成许多员工逃生无路;有的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气体,或生产中用有腐蚀性的液体,但决策者为了省钱,不肯配备足够的防护设备,让员工长年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甚至造成死亡等等,举不胜举。
试问这样的企业寿命能够长久吗?当然不能。现实尽管很少有企业如此严重的缺乏道德,但是道德标准“捏在手上”的现实表现仍旧是层出不穷,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当然,如今,在中国也渐渐涌现出大量优秀的企业,如,深圳一家企业,是全国最大的制帽企业,产品行销欧美几个国家。这家企业之所以获得成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得益于该公司有良好的、健康的、先进的文化理念,也就是符合道德标准的文化理念,可以预言这种文化理念代表的正是中国企业文化发展的方向,同时这种符合道德标准的文化理念才是中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所在。
三忌:诚信法则“挂在嘴边”
《商君书》记载,商鞅准备在秦国变法,制定了新的法律。为了使百姓相信新法是能够坚决执行的,他便在京城南门口树了一根大木,对围观者说:“谁要能将这跟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就赏他五十两银子!”大多数人都不相信有这等好事,恐怕商鞅的许诺不能兑现。就在大家犹豫不决时,有一个人却扛起木头,从南门一直走到北门,商鞅当场兑现,赏给他五十两银子。这样一来,人们都相信商鞅说的话是算数的,在推行他所立的新法的时候人们就遵守了。
从这个典故中可以看出,中国人自古就很讲究言不在多,但必须守信的道理,因为只要守信就能得到人们的信任。在竞争日趋国际化的今天,对于企业来说,诚信更是一个企业基业长青的重要因素,讲不讲诚信则直接影响到企业生存和发展。但是,虽然很多企业和企业家也在面对媒体时大声疾呼“诚信”,也都明白诚信的基本内涵,以及企业家不遵守自己的诺言将会使下属很快产生对上司的不信任感。可悲的是不少企业家仍然只是把“诚信”法则挂在嘴边,而不会在自己的实际行为中实践“诚信”,也就是说,诚信只是一层脆弱的美丽外衣,只要“风”轻轻一吹就无影无踪了。
另外,企业家或领导者的成功总是和团队人员的辛苦努力密不可分的,所以企业家或领导者尤其不能轻视自己对下属的许诺,要么坚决不许诺,许诺就一定要遵守,哪怕最后会带来一些损失,否则,作为企业家或领导者失去的东西将会更多。因此,从这角度来说,中国的企业家迫切需要在塑造企业文化的实际行为中,真心学习商鞅的“言必信,行必果”,而不是仅仅把诚信法则“挂在嘴边”就算了。
四忌:责任感“抛在身后”
尽管企业的首要任务毫无疑问的应该是搞好经营工作,创造经济效益或物质财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且,如果企业失去了创造物质财富的功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价值。但是,真正优秀的企业绝对不是仅仅“销量第一”、“规模第一”或“利润第一”的企业,它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来自于社会,也必将还原于社会,这是一种新形势下的社企关系。企业的发展壮大或被淘汰出局,都要由社会来承接。更主要的是,社会是企业的生存环境,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也难以生存。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更应该主动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以及对内部员工的责任,从而为自己的长远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但是,部分企业往往把道德标准“捏在手上”,通俗点说就是道德标准企业自己“做”了算,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企业为了自己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把责任感远远的“抛在身后”,全然不顾自己的社会责任,不择手段的朝道德水平低下的方向“行使”,进而导致企业处处以眼前的得失为重,不从企业长期利益或企业员工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更不会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换句话说就是,企业社会责任心的匮乏,直接致使一些员工对企业不满,企业整体“军心不稳”,产品质量蒙混过关,品牌形象渐渐受损,企业难以健康持续发展,而且对社会风气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把社会责任感“抛在身后”的企业应该向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学习,以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肩负起自己的各种社会责任。例如,为了倡导全社会都来关注、生产、使用节水节能型洗衣机,海尔除了宣布停产非节水洗衣机之外,还表示愿意把最新研制出来的滚筒洗衣机“自动挡节水技术”无偿捐献出来,转让给愿意与海尔共同推动全社会节水事业的洗衣机同行。可以想象,海尔此举将有助于唤起整个家电业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非常值得中国企业认真学习。
进一步来说,从世界范围来看,企业与社会间的关系也是互动关系,是“双赢”的。无论是一个产权多元化的国有企业或是一个产权单一的私营企业,它都要既为投资者着想,也要为它所存在的国家、社区和消费者着想,更要为企业内部的员工着想。
只有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才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企业,这个企业所在的社区和国家才能真正的发达繁荣,企业自身才能塑造健康有效的企业文化,走上更高的层次乃至实现常盛不衰。 综上所述,中国的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的“四忌”,并全力以赴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规避“四忌”,一步步成功塑造自己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