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从责任感角度谈这个话题就是要强点这个概念的相对性和主观性。因为谈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人们的理解早已超出了法律约束下的责任,而更多是关注着企业家个人的价值判断和智慧。此时,责任感可定义为在涉及环境和相关利益者的情境下所表现出来的约束企业行为的一些关键信念和道德情感。
在这个前提下我把责任感话题归为三个角度: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战略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对企业法人的约束。它包括企业经营与生产活动中必须承担的环保、纳税、控制合法经营范围的责任,以及支付工资、劳动保护、合同责任等等。
道德责任,是指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主动性,以及出自个人境界所形成的价值原则对其行为的影响。道德责任并非总是有着严格的标准,在此,舆论和良心经常充当标准。
第三是战略责任,是指来自股东利益驱动的责任感。这既是与社会责任爆发冲突的来源之一,也可能是与社会责任相辅相成的力量。这取决于企业家的经营哲学。
人们通常所说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实主要是指与企业家个人素养相关的部分,人们关注的是企业家个人道德水准和企业哲学。
谈到道德水准,人们已经超越了单纯对行为的考察。人们籍此是在洞察着行为人的动机和情感。面对同样的规范可能导致不同的行为,同样的行为可能出于不同的动机。合乎道德的行为可能是出于规避某些规范的约束,也可能是出于真挚的情感和内在价值的驱动。
比如就说“道歉”,萨朗·斯通既迅速又反反复复的表现只能说明她在舆论面前的胆怯,这不过是一种危机管理的策略行为,行为目标是拯救就她个人的公众形象,挽救她的形象资产;再说王石的道歉,那应该是真心而彻底。王石是一个真诚、职业、明智但有点迂阔的人物。
有些企业每年都预算有一些对社会的捐助,而且它的内部还有着精密的评估管理。这是企业形象营销,属于品牌部门的业务。再说唐山地震遗孤天津荣钢的张祥青,他当场拍板捐款一亿元却完全是出于“感同身受”。我是他的顾问和独立董事,我作证他不是一个有策划意图的人。
道德价值观指引着人们在各种情境下如何作出判断、决断。
萨朗·斯通绝不是口误,七万遇难者面前说出这种话,可以断定她就是这个德性;张祥清绝不是心血来潮,他就是这样有情有义的汉子。
真诚、关怀、血性、道德价值底线,都已构成了社会对企业家个人的审美标准。
我们再看看经营哲学。经营哲学首先回答的是企业成功的理由。德鲁克的观点是:企业能够存在是由于它给所有利益相关者带来利益;企业成功是由于它能够有效率地经营;它在以创新和营销的方式为自己“制造”需要他的人。至于企业利润,德鲁克认为这不过是做正确的事情得到的自然奖赏。其实这也就是企业可持续经营的最高哲学。但也有很多企业认为企业的目的就是利润,企业进步的动机就是利润最大化。
追求利润并没有法律障碍,也不一定涉及道德问题。但是这个目标却是短视的。因为利润的受益者只有企业自己,这是一个自我为中心的狭隘思维。这样的企业主不明白利润不是你个人创造的,你存在于社会经济系统之中,利润来自客户的认可。
我曾经问过很多企业家“你的企业在哪里?”回答都是注册地或者经营地。我说“你的企业所在地在市场!在顾客心中。”因为一旦失去了这个地盘,企业就彻底输了。因此企业经营哲学的底线是顾客价值。
所以在德鲁克哲学看来,质量管理是成本而不是费用;创新、营销是投资而非成本、费用。这些简单的观念会带来经营态度的巨大不同。比如有些企业家以为压缩质量管理开销就是效益来源,有些企业家会认为质量管理是成功的基础;有些企业家认为只有创新才是更好发现和满足顾客潜在需求的机会,是竞争优势的来源,有些企业主认为包装策划是成功之道。
企业的社会责任综合起来就是企业家在经营、做事、生活中对他人利益、情感的关注。它虽然来自不同的方面,但终究是承担起了作为社会角色的自律、利他以及更高精神境界的所能做到的无私善举。我们无法用目的去解释这一切,在这里我们脑海里出现的是“意义”。企业作为社会公民是人格化了的,而企业家就是这个代表。这背后可能是对人生意义的答案。
“好人有好报”这句话人们理解得太过于急功近利了,实际上这句话还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企业的责任哲学与高尚道德价值在一个高级层面上与它的商业利益是一致的。
最后,我必须得说明的是:企业最大的功德不是以上这些,而是他在守法经营过程中的经营业绩。是所谓“上德不德”,企业只要经营得好就已经为社会做出了最大贡献。他养活了社会。在此之上的一切美德都是企业家个人自我实现的法门,是美好社会的和风,使企业家自我超度和度人的善缘。企业家做好事不必有心,方便就是法门。正如我父亲常挂在嘴边的“但行好事,不问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