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元旦,北京的气温降到零下10摄氏度,处处结着冰。但这并没有影响两个人的热情——江苏省镇江市醋业协会秘书长王明法和该协会知识产权部部长董民,驱车千里来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国家工商总局,将写有“镇江香醋卫士,跨国维权先锋”的锦旗,送给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国际合作司。至此,被各界关注了半年之久的“镇江香醋商标保卫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被迫打响商标保卫战
王明法至今都清晰记得半年前那个让他措手不及的时刻。
2010年6月3日,一个外贸客户告诉王明法:一名韩国人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镇江香醋”中文、韩文商标注册申请。韩国特许厅受理了这一申请并向外界公示,公示的截止日期是2010年6月23日。
王明法一听,惊呆了。镇江香醋创于1840年,因“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而享誉海内外,是江苏省的出口支柱之一。2009年,该省出口镇江香醋3270吨,价值314万美元。如果韩国“镇江香醋”商标注册成功的话,中国的镇江香醋将无法出口到该国;而如果未来韩国的商标所有人再在其他地方进行注册,镇江香醋业将失去更多市场。这对正准备走出国门的镇江香醋业来说,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离公示截止日期只有20天了,怎么办?在王明法的推动下,“镇江香醋集体商标跨国保卫战”打响了。
作为此次行动的总协调人,王明法一面紧急发函给国家工商总局请求帮助,一面开始夜以继日地准备向韩方提交异议申请。从没打过这种跨国官司的王明法很快就发现,提交异议申请所需的材料非常复杂:查找有关文献资料,说明镇江香醋的历史渊源;找出镇江香醋在中国及世界各国受保护的证明;进行近3年来镇江香醋产品的国内、国外销量统计;统计近3年来镇江香醋在国内和国外进行广告宣传的花费;搜集任何宣传镇江香醋的广告,包括宣传册、电视媒体广告等能显示“镇江香醋”标志的广告……虽然任务艰巨,但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给了王明法极大的信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接到他的函件后,立即与镇江市醋业协会知识产权部部长董民取得联系,要求务必在公示期满前提起异议申请,较复杂的证据材料可留待日后再补。
2010年6月22日,王明法终于赶在公示截止日的前一天,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异议申请书”。与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安青虎和商标局局长李建昌,分别致函韩国特许厅长官,并在北京约见韩国驻华使馆知识产权官员,就“镇江香醋”商标案进行正式会谈。
3个月后,民间和政府的共同努力终于有了结果——韩国特许厅裁定,驳回那位韩国公民的商标申请,支持中国镇江市醋业协会的异议申请。这个胜利,是我国2009年与20多个国家签订相关协议以来,首次通过国际合作机制解决商标纠纷。
“职业商标贩子”虎视眈眈
“镇江香醋”商标保卫战的胜利,对中国企业界来说,具有非同一般的示范效应。
早在1999年,我国著名电器制造商海信的商标,就曾在德国被抢注。当时,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注册“Hisense”商标。它与海信的原创商标完全一致。然而,当海信与西门子谈判时,对方竟提出了4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4亿元)的天价转让费。经过海信的据理力争,对方才同意以50万欧元归还“Hisense”商标。类似的困扰,也曾发生在海尔、新科、康佳等中国知名品牌身上。就连享誉世界的联想电脑,也因最初使用的英文标识“Legend”在国外被大量注册,最终被迫将商标换成“Lenovo”……
尤其让中国人感到既愤慨又无奈的是,我国一些国宝级老字号品牌也常常遭到恶意抢注。2006年,北京老字号“王致和”被德国一家公司抢注。中方历时820天,耗费近100万欧元,才终于打赢了“中国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一些中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一度也莫名其妙地成了“洋货”:“凤凰”、“飞鸽”自行车成了“印度尼西亚生产”;“红星”二锅头成了“欧盟的产品”;“英雄”牌文具是“日本货”;“ 同仁堂 ”、“大白兔”、“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等,也都曾被抢注。据统计,目前中国至少15%的企业商标在境外被抢注。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的数据则显示:我国商标在国外遭抢注的事件,每年超过100起。
那么,究竟是谁在抢注中国商标?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陶鑫良讲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一群国际“职业商标贩子”常年活跃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上。他们有能力发现法律漏洞。他们看中某种中国商标后,立即在世界各地进行抢注,然后进行倒卖,或以“侵权”为由起诉中国企业,索要巨额赔偿。
三大途径保护商标
品牌专家和法律专家认为,“职业商标贩子”之所以会盯上中国品牌,一是因为中国的大部分企业没有真正推行商标战略,本土企业往往只在国内注册商标,不重视海外商标注册事务。二是因为中国的大多数企业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基本没有建立针对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忽略了商标被抢注的危险。
那么,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海外的恶意抢注行为呢?专家认为:第一,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养成在国际上注册商标的习惯。有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的出口产品中,只有21%在海外注册了商标。“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数字则显示, “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中的46%未在美国注册,未在欧盟注册的则达76%!目前,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在一国注册商标,谁就拥有该商标在该国的专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对已经在海外市场进行交易的商标,相关企业应尽快在当地进行注册;对即将打入海外市场的商标,要提前、及时注册。
第二,要经常性地进行防御性注册,采用“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办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第三,加强对海内外市场的监测,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与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要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申请;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监测,及时发现海外侵权信息。
一瓶香醋本是小事,却反映出我国捍卫经济安全意识的薄弱。从这个意义上讲,“镇江香醋”商标保卫战,给所有中国人都上了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