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问:复星集团等一些企业实行了
合伙人制。想请教孟老师,什么样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到什么阶段适合实行合伙人制?合伙人的优势和风险有哪些?谢谢!
答:问题提的很及时,因为许多学员都问到这个问题,我在课堂上也讲过这个问题,我再给大家讲一讲。
首先,我们要看看什么是合伙人,《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的权力与义务。简单介绍一下: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经营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查账权)和利润请求权。义务包括:出资、执行并接受监督、 分担亏损、竞业禁止(不可以与企业搞竞争)。
然后,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合伙企业的优势,如果实现了真正的合伙,合伙人也都能够尽到义务,那么,就是大家共同投入,共同承担,共同分享,是自运营的最高的境界,因为良好的合伙企业,可以实现从员工到老板的身份与心态的转变,入伙的员工会像老板一样工作。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凡是我看到的企业实行合伙制或者内部股份制的民营企业,成功的不到10%。如果你实行了合伙制之后,没有感受到合伙人的积极性与责任心,没有感受到业绩与执行效率的提升,甚至相反,在决策上反对或者不表态的更多,执行中没有达成业绩还要分红,甚至天天要看账本计较个人利益,或者成了合伙人之后,比以前更懒惰了,兴奋一阵又归于平庸了,作为原始创始人,也就是老板,比以前更累了,更操心了,这个合伙制就没有成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因为我们当老板的心态不对,所谓心态不对,就是早点想把自己解脱,期望“一合就灵”,把“钱散人聚”的道理简单化了,少了许多必备的条件与程序,过程错了,结果一定不会好。
实行合伙制要注意什么呢?主要介绍几点:1、企业业绩稳定上升期搞合伙制最好,上升才有希望; 2、必须出资,哪怕配股,借钱,也要见到“真金白银”,除非极其特殊的情况 才可以送“干股”,因为付出才会珍惜; 3、一定要有过度,准合伙人至少要有1-2年当小老板经验,比如项目经理、事业部经理,子公司经理等,否则成了合伙人沟通起来很困难,因为境界不一样; 4、必须要有退出机制,合伙人章程或者协议中规定好,怎么进入,怎么退出,特别是退出,分正常退出与非正常退出(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达不成业绩等)。
由此,我们得出三个结论,要想合伙制成功:1、合伙人必须价值观一致,还要有独挡一面的能力,合伙的本质是“合心”; 2、要有1-2年的成长过度期,培养老板的意识;3、最后,最重要的,就是企业要有良好的管理基础。
合伙制对企业管理基础是有要求的,我的建议是,第一步,做好5i模式,先把以业绩考核为核心的运营体系建立起来,责、权、利清楚,然后计划、流程、检查、考核、改进闭环管理做起来,先把执行做好,结果保证好; 第二步,1-2年后,导入“阿米巴”,划小核算单位,内部进行定价与交易,实行实用会计制度,玻璃般透明的经营,以内部核算与执行体系,让员工“人人成为经营者”; 第三步,合伙制或者内部股份制。
总之,合伙制或者内部股份制是企业最好的运营机制,只要我们心态正确,方法得当,程序不错,就一定会得到最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