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是不是有了制度就可以管理好了呢?也未必。有一个企业,制定了一本《制度行动指南》,规定非常详细,大约有20多万字,几乎覆盖了所有员工的每一项活动,大到工作流程,小到衣食住行,应有尽有。比方说发票制度,每一张发票报销的时候,都要注明时间、地点、去哪里、见谁、报销的原因等等,都非常的清楚,后面还有人检查。这样的制度非常详细,原以为以后再遇到问题就可以好办事了,可最后的结果是员工们在逃避制度,甚至是害怕制度。为什么?最后一调查,发现制度规定的太细了。
的确,20多万字的制度,那得多厚啊,像一本大词典。制度里面什么都规定,什么都限制、规定的很死,这样一来,员工的积极性会很难发挥的,那是要出问题的。就像最近新闻里报道的,一个记者到一个企业去做卧底,发现那里的员工连上厕所都要请示领导,还要登记,批准后才能去,然后还有时间限制。结果怎么样呢,员工的精神崩溃了,接二连三的出现员工轻视生命的现象。其实,完全没必要,如果连上个厕所都要限制,那这制度就是有问题了,起码不是一个好的制度。那么,企业应该要什么样的制度呢?”我的答案是:制度不能包打天下,有些细节,要交给不成文制度来管,交给文化来管,交给科技来管。
其实,就是这样的,企业运营要依靠制度,但是,我们又不能把所有事情都用制度来框定,更不能事无大小都规定得太细。制度太细的后果,就可能给员工形成比较大的思想压力,让他们无所适从,从而失去创造性和创新能力,这样以来,再好的员工也会被管得庸庸无为。与此同时,制度太细管理成本会太高。制度管理和其他的管理一样,也是要讲效益的,如果超出了限度,太多太细,那管理起来不但烦琐累赘,而且成本也高,还低效无用。所以,制度不是详细就叫好,好的制度一定是可以提高 企业管理 效率和运营效益的,一定是大多数员工都能接受,可以毫无保留的执行的。
可能有的人会说,没有制度不行,有了制度太细了又不行,那到底怎样才叫好?其实,为什么要制定制度,目的就是为了企业能够建立起简洁、高效的运行秩序。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制定好制度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严格管理,也就是说,制定制度时要严谨,执行制度时要严格。但是,有一点需要弄明白,严不等于细,制度不细不代表不严谨、不严格。二是合理合适,也就是说制度要偏重的是大方向性的问题,要符合市场 竞争 的规律、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
同时,制度也要遵循天理人性,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就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应充满人情味。不能给员工压力,不能让员工有不理解或者遥不可及的感觉。应该让他们感到制度的必要性和可实现性,从心理切实接受这个管理制度。所以,制度过细,过犹不及,会增加员工的反感。由遵守者变成挑衅者,尤其是新制度,先粗一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循序渐进为好。
当然,制度是硬性的,也是可执行的,但是,在实际的管理中,也有一些问题是不可执行的,是无法用制度来规定的,这个时候怎么办?由人来控制,用文化来指引,用文化的感召力解决制度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