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东西不应受时空限制!这就是我旧话重提,再论《亮剑》的原因......
《亮剑》中八路军独立团团长李云龙是一个“自我发展”能力很强的人。他平时很少向上级开口要东西,每当团里有困难时总是自己想法解决。他任新一团团长时,上级没给他拔一枪一弹,他带领全团靠缴获把武器换了一茬。他的部队不仅实现了自给自足,还不时地给上级机关做贡献。他任独立团团长时,一听说驻万家镇敌兵有一骑兵营,就让副团长孔捷带队去缴了回来,把其中一个连留在本团,其余两个连的骑兵装备全上缴给了旅部(虽然剧中李云龙是被旅长逼着上缴战利品的,但的确是为旅里做了贡献)。
他李云龙之所以敢“自我发展”,是因为他的上级——386旅旅长的大胆放权,旅长曾口头批准他“自己想办法”。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正确的。在八路军配发给养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各部队只有靠自我发展,才能实现自给自足。所以,李云龙也象旅长那样鼓励下属自我发展。在大战间隙,他把全团化整为零,以营、连为单位,让他们自己想办法搞武器和其它物资。至于怎么搞,他一概不管,一切由营、连、排长说了算,只要是对付鬼子和汉奸的,伏击、摸营、挖陷阱、打闷棍、绑票,什么手段都可以用。他还声明他不择食,吃的、穿的、用的,只要能拿的,全都给他拿回来,他要求战士们,只要枪声一响,每个人都要从敌人手中弄点东西回来,拿多了他不嫌多,拿少了他不高兴。不过,他也给下属划了界限,明令上述做法只能对付鬼子、汉奸,不允许针对老百姓。
在他的教化下,独立团下属各营、连果然都学会了自我发展。攻打平安县城前,各营、连主官在团部见面时相互亮了家底,大家都实现了自给自足,有的连队还发了“洋财”,他们缴获的武器不仅有三八大盖、歪把子机枪,迫击炮,甚至还有意大利炮,让独立团的战斗力徒然增强,为后来胜利打下平安县城提供了有力保障。电视剧中多次出现警卫员魏和尚从敌人尸体上取武器的镜头,由此可见,独立团官兵还有时刻不忘收缴战利品的好习惯。
我从李云龙和独立团的做法中明白一个道理:让下属“自我发展”是最好的激励方式。我这里所说的下属,既指个人,也指下属单位。“自我发展”是指小单位在大单位范围内,一切利于实现大单位战略意图的自我行动。
结合企业管理来讲,决定是否让下属“自我发展”,至少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下属的能力。李云龙之所以敢放手让下属单干,是因为他充分相信下属的能力,他坚信独立团文化影响下的官兵没有一个是窝囊废,只要给他们机会和政策,他们都能干出一番成绩;二是下属的忠诚度。李云龙敢放手让下属自我发展,还因为下属有很高的忠诚度。独立团各营、连不管自身发展多大,他们都不会另立山头,不会背叛李云龙,不会背叛独立团,只要团部一声令下,各营、连立刻归建。
而介于“能力”和“忠诚”之间的,则是上、下级之间的相互信任。对于既有能力,忠诚度又高的下属来说,为其提供“自我发展”的机会是最好的鼓励。而对于那些暂时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的下属,或是对企业不忠诚的下属,当然不能让他们“自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