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的目的在于明确界定组织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并且是在以承认彼此在职责上的差别为前提的。但这并不是说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要分出高下三等的差别来。
没有差别,可以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群龙无首。走到一块的每一个人都是好样的,他们能力一样强,意志一样坚,目标高度一致。这就是群龙无首状态。这种群龙无首,会更有助于发挥每一个人的作用。在美国有一家曾被列入最有价值的100家企业之中的运输公司,员工总共不到750个人,却有730多个人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并且还创造出骄人的业绩。这是近似于群龙无首的一种典型。
周易的作者也认定,“群龙无首:吉。”只要是真正的龙,走到一块来,并不是坏事。中国有“一山难容二虎”的名言,但虎性和龙性不一样。一山有二虎必然会发生争斗,这是由虎性决定的。龙的特性是奋发向上,而不是夺占领地,相互争斗。
二是乌合之众。乌合之众则是指一群人没有共同的目标,也没有分工,也没有稳定的相互联系。他们每一个人都各自想各自的,不顾及他人,每一个人都处于与他人具有同等权力的地位。这种人在一块儿是无法形成合力的,而且共处一个空间还不免发生争斗,造成内耗。
任何一个人处于这种乌合之众的群体之中,就不妙了,谁都会心生恐惧。
组织架构,就是针对乌合之众的人群而言的。只有通过组织架构界定差别,维护差别,以统一这乌合之众中的每一个人的意志行为,由众多的人构成的企业组织,才能形成团队整体合力。
在企业组织内部,只有明确了彼此的差别,才能有序,乌合之众才能转变为意志统一的生力军。但这种差别,是有限度的,人们所能容忍的差别是有底线的。差别过大,彼此之间不免因为这种过大的差别而造成距离和联系阻断,这也就是组织的分裂和组织目标的落空。
《易经·比卦》也为我们揭示了这个道理。坎上坤下为比。这里的比也就是相互亲附。只有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但这种差距不是很大,是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才能形成这种亲附关系。坎为水,坤为土。水在上,土在下。浸润下土的水在上,容留下浸之水的土在下。这就是亲附。如果水是水,土是土,二者不相及,比如把坎定义为云,那也就不是比了。云在天上,土在地上,两不相及,也就不可能有亲附关系。
在企业组织内部,成员相互之间亲附关系的创造,是形成团队合力的前提条件。如果想谋求团队合力,真正使企业变成一个团队整体,在组织架构上也就必须避免因为差距过大而造成分裂,瓦解组织。
可能有人会说,有一个特别出众,能力特别强的人,存在于这个企业组织之中,难道也要把这种巨大的差别磨平缩小吗?
这里的问题是这种假设是不是成立。人们常说,鹤立鸡群。现实的问题是,鹤真的能够立到鸡群中来吗?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类,性质差别过大的事物是无法凑到一块来的。鹤立鸡群,可能鹤乐意,但鸡可能不愿意。鸡怕鹤来欺负它们,或者群起而拒之,或者逃而避之。
在世界企业发展史上,二十世纪中叶之前,劳资关系都甚为紧张,往往就是因为独立投资的老板,立到了单个力量薄弱的工人之中,剥夺了工人的利益所至。七十年代之后,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职业经理阶层出现了,这才改变这种局面。在企业组织内部,尽管差距仍然存在,但这种差距是以一种梯度的形式存在的,而且每个梯度之间的差距并不大。所以,彼此之间也就容易达成和解。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中叶之后,劳资关系明显有所缓解,这除了工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有所改善之外,在组织架构上的调整缩短了相互之间的差距,也是一个原因。
据《圣经·出埃及》记载,以色列人的祖先最先是在埃及定居。到摩西一代时,他们与当地人之间的矛盾激化了,他们请求离境。法老不准,摩西率领众连夜逃出埃及。法老发现后派兵围追。以色列众人由摩西一人率领,没有组织。他就成高立鸡群的鹤。
可他无法有效地带领这一群乌合之众,行动缓慢,面临重重危险。摩西的岳父给他提出了一个类似组织架构的建议,摩西立即采纳。他把每十个成年男子及其家人和随从分为一个组,十人设一个十人长,百人设一个百人长,管十个十人长;千人设一个千人长,管十个百人长……这十人长、百人长、千人长,全都从以色列男子中挑选来担任。一伙乌合之众由此就形成了存在差距,而差距有限的组织。组织活动指令层层下达,一层保证一层。所有小问题都分别由这十人长、百人长,或千人长处理,仅仅非常重大的问题才提交给摩西剖析解决。十人长、百人长、千人长,直至摩西,在这个以色列人社会中就是地位、作用、权力、价值各不相同,也正是这种不同,让色列人行动的速度和效率,一下提高了很多倍,才走出埃及,有了意志和智慧都出众的犹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