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真功夫原董事长蔡达标上诉其非法侵占公司资金3600万元一审判决结果做出了终审判决:蔡达标必须退还真功夫反担保金3600万元,并向真功夫计付迟延退还期间的利息损失。对于近期正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抽逃出资罪三项罪名被公诉审判中的蔡达标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2009年1月和2010年4月间,真功夫两次从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共计借款1.2亿元,而蔡达标与该行签订合同,对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0年9月18日,真功夫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称:鉴于蔡达标以其个人信用为公司1.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应蔡达标的申请,公司同意按照其担保金额的30%(即3600万元),向蔡达标指定的银行账户缴存反担保金,待真功夫1.2亿元贷款清偿并解除蔡达标连带保证责任后,由蔡达标负责将反担保金退还予真功夫,反担保金不计收利息。然而,截至2012年2月21日,真功夫已将上述贷款结清时,蔡达标在已知此消息的情况下却仍未退还真功夫反担保金3600万元,该行为已触犯法律。
法院认定此案事实清楚,处理恰当,蔡达标退还真功夫反担保金3600万元,此次终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