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不仅提出“法”的重要性,还对如何法制化、制度化管理提出了四个要点。第一,制度要公之于众,要让所有人都能知道并了解制度的内容。韩非子讲“宪令著于官府”,然后才能“刑罚必于民心”,只有使制度深入人心,使人们时刻谨记,才可能发挥作用。第二,制度规定的目标要能够达到,不能达到的标准不但没有激励作用,有时会起到相反作用。第三,制度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韩非子讲“号令数下者,可亡也”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如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韩非子认为制度也要随势而动,也不能一味的一成不变。他说如果用以前的制度来应对变化了的形势,就像守株待兔一样可笑。第四,制度要厚赏重罚,同时要做到有功必赏,有过必罚。韩非子讲只有立功的人有获得奖赏的预期,知道必然得到奖赏,并且奖赏够多,人们才会争相立功。只有犯错的人知道必然得到惩罚,并且处罚非常重,人们才会对犯错有足够的畏惧,制度才会起作用。韩非子对法的阐述非常全面,今天的西方管理学者只不过是把他的管理理论从国家用到了企业而已。
韩非子的“术”其实就是企业管理艺术或经营谋略,这是最体现中国文化的管理实践。谈到管理艺术,最主要的是驾驭人的艺术,法家思想中,将人力资源管理归于“术”的范畴,对人才的选拔、任用、考核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对于人才的选拔,法家认为,领导者不可能亲自发现和选拔人才,时间、精力都不够,而且很可能受蒙蔽,而如果靠下属的举荐,容易造成下属结党营私。因此,法家提出,人贤和不贤是实际存在的,但不能根据个人的好恶进行判断。愚和智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能根据别人的诽谤或赞美来确定。要依靠制度选拔人才,尽量减少选拔中的主观因素。对于人才的考核,法家认为,管理者首先要根据下属的言论判断其应该达到的目标,然后考核其实际是否达到该目标。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其进行奖赏或惩罚。这样,下属就不敢言过其实,立下不切实际的目标,而立下目标后也会竭尽全力的去完成,在考核的过程中,管理者本身要保持中立,置身事外,不参与争论,冷静观察,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更多有关爱维龙媒董事长段俊平先生中国化管理相关观点可以参见《韩非子论授权的管理智慧》)法家思想的“势”,是指权势,权力。对于一个组织来讲,法家推崇的是直线制或直线职能制结构,强调身处中央的领导者要强势控制组织的运行。作为领导者本身来讲,要有足够的权威,要让下属对自己有足够的敬畏,才能强力推行法治,才能达到法治应有的效果。没有威望的领导者即使有职有权也很难指挥若定,使众望所归。这也是“先谋势,后谋利”的古语的哲学依据。
韩非子提出的“法术势”管理思想应该是世界管理学的开山之作,他对西方的管理学影响深远,是中国企业家管理本土企业的三字真经,无论是日式管理,还是美式管理其实都是法家管理理念的企业化论述,两千多年前,我们就有了如此精辟的管理理念,这是中国人的骄傲,法家提出的要健全法制,明确法律的作用,这与西方注重法制建设如出一辙,一个组织如果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靠人治而不是靠法治,管理效率将十分低下。但光靠法制远不能达到管理的目的,一个管理者如果不树立自己的“势”,不懂得掌握权力,就会缺乏威信。如果不懂得“术”,不能很好的驾驭下属。韩非子的管理思想为中国企业家提供了一套适合中国企业的的管理科学,这其实就是德鲁克认为中国企业家不能引进的的原因,因为西方的管理者只是法的熟知者,他们并不懂中国化管理的术和势。我们当代的中国企业家应该从法家的管理思想中吸取经验和智慧,从中国企业的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管理者的领导艺术,建立一套科学的中国化管理体系,使中国化的管理思想成为世界管理学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