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3日    价值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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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不是万能的,因为它买不到快乐和幸福。”这句名言时刻提醒我们不要把对幸福快乐的追求,全都寄托在金钱上。如果拥有了很多,剩下的也唾手可得,人生还会有什么愿望呢?没有等待,没有梦想,也用不着在两套房子之间犹豫,全部买下来就是了,然后放在一边懒得再看。这其实才真正的令人绝望,当你睡在一间用钱铺成的房子里,屋子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时候,钱又有什么意义,甚至你看到它就烦。

  为什么生活在富裕国家的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却并不比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的人高呢?因为,与花钱买下的东西相比,花钱买东西的经历更让人快乐,因为经历是不可比较的。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件商品,时下人们很在意的是它的“性价比”,就是商品的品牌和性能与金钱之间的比率。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一件商品,能够为我们的内心换来多少和多久的满足感和快乐,更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关键,这就是“乐价比”。“乐价比”正当道!

  “性价比”为何不如“乐价比”?

  一个退休厅官,一个退休工人,这两人一般来说,应是前者生活富足,活得快乐吧。而正好恰恰相反。作为社会人的前厅官总沉浸于以前的辉煌,当年的显赫,常常愁云密布,好生郁闷,处在虽看得破却放不下的状态。而退休工人却是跳跳交际舞,管管小外孙,吃杯热老酒,炒个渣渣股,活得自在快活。生活中我们发现有年一千万进账的人儿,还不及一两万收入的人来得高兴。有大房子住有高档车子开的,还不及安步当车蜗居一隅的人心态平和。这让我感到,有的人财富多了,“性价比”高了,但是却少了生活中极重要的元素,那就是“乐价比”。

  “乐价比”,源于CCTV财经频道的《分秒必争》栏目的理念。“乐价比”其实是一种生活态度。比如有的东西在别人眼里也许性价比很高,但是它是不是能够给你带来真正的快乐,还真得思考一下。生活压力大,许多人的幸福指数越来越低。其实不是我们的幸福感在降低,而是因为我们追求幸福的标准越来越高。

  若把这个标准降低,你会发现生活其实挺快乐。一个人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程度,并不取决于他挣到的钱的绝对值,而是和朋友同事等身边人相比,他挣的是多还是少。也就是说,即使某人年薪过百万,可如果身边的朋友,随便哪位进账都比他多出几倍,那么,这位仁兄也是不大可能开心的。我们得到某样东西时,我们很容易将它和其他类似的东西进行比较。就像一个人得到了礼物,本应该高兴,可一旦他知道还有其他更好的东西时,心里就不乐意了。

  当大多数人在用钱计算生活的时候,“乐价比”倡导人们回归自己的心灵,尝试用快乐来衡量身边的每一件事物,让你在心理上“物超所值”。“乐价比”衡量了一件商品能够为内心换来多少和多久的满足感。比如一杯白开水,平时我们还不爱喝,它哪有茶或饮料好喝呢?但对于沙漠中的旅人而言,这杯水足以救一条命,它的“乐价比”就非常高。

  乐价比:让消费者甘愿花钱买罪受

  在这个人人遇事都要衡量性价比、计较付出与收获的年代,也许已经很少有人能理解某些“花钱买罪受”的行为放着柔软的床铺不睡,偏要去野地宿营,地不平还有可能硌腰,放着温暖的房间不呆,偏要去山顶任凭寒风刺骨;放着平坦的公路不走,偏要把车开到沙地中去豁车,回来更换一堆零件……户外运动者会告诉你,他们就是这样以苦为乐,用身体的艰辛换来内心的宁静。

  大量消费行为研究表明,人是奇怪的喜欢“自虐”的动物,他们经常干“花钱买罪受”的事情,并乐此不疲。要不然,为什么明知在耳朵上打洞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心理需求,有些人还要在舌头上把打洞事业进行到底,根本不管自己将来吃饭是不是方便?为什么,明知道恐怖电影很吓人,会给心脏带来不能承受之 “惊”,却仍义无反顾地去电影院观看之;为什么,冬天的天气本来就冷得让人难受了,还有人专门耗费巨资跑去冰造旅馆睡冰床,即便他们知道睡冰床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消费品所传达的概念远比物体本身重要,它是彰显个人信仰、态度、社会经济地位的名片,这也就是概念消费。普通消费品尽管也能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但是它所传达的概念却为普罗大众共有,彰显不出消费者的独特性。因此,消费者势必另辟蹊径,寻找一些能标示自己独特性的消费方式。“自虐”式消费虽然会对消费者的身体产生消极影响,但是却能给消费者带来概念层次上的享受。以看恐怖电影为例。研究表明,自愿观看恐怖电影的人在观看过程中,虽然仍会感觉恐怖,但是却能体验到一种独特的快乐感觉。这是因为,看恐怖电影是一件小众范围的事情,它表示“我跟大多数人不一样。”、“我比大多数人勇敢。”由此,消极的身体体验却带来了积极的概念体验。

  乐价比:花钱买的是体验

  某大学曾做过一项实验,让154名平均年龄在25岁的受试参加了这项研究。请受试者写下一段最近花钱买体验的经历,如外出就餐、听音乐会、旅行等;或是写下一段最近的购买物品经历,无论哪一种消费类型,他们花钱的初衷都是为了让自己开心。然后请他们报告消费后的心理感受。结果发现,花钱买体验的受试者对所花的钱表示更满意和高兴,并认为这是对金钱的恰当使用。而且,无论收入与支出多寡,花钱买体验的快乐,远远大于花钱购物的快感,并且持久不衰。最让人惊讶的是,不仅花钱者感到快乐,其身边的家人或朋友也深受感染、快乐指数大力攀升。也就是说,花钱买体验,比花钱买物品,更能让我们买到快乐。

  体验型消费之所以能带来浓厚的幸福感,可能在于,一项体验或是活动,我们往往是和亲友共同参与(例如:旅游、聚餐等等),因此会让我们彼此的心理连结更加亲密,满足我们的“社会亲近”心理需求。同时,体验型消费(例如:旅游、看电影、到偏远地方当义工等等),会让人感到自己充满活力。物质型消费(例如:买房买车、买奢侈品等等),却不会带来这样的感受。因为随着物品的消耗,或是我们心理的日渐适应,短暂的快乐也就消散殆尽。但购买体验的经历,却能长久存储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乐价比:让人更有幸福感

  有这么一对恋人,从20来岁起就开始为下辈子的生活操心。当他们的同龄人在建立小家庭,安享天伦之乐时,他俩却一个念头地买房置地,积累钱财。等他们感到可以安心成家时,女方已经39岁,这些年来一直在访医求道,却也没能怀上一个孩子。人生的追求有时候是盲目的,所以当你确信某事某物能使你的生活更为充实时,不论它是一次旅行,是一个孩子,或是别的什么,你就应尽力去得到它。大多时候,我们花太多的时间去计算这件事值不值得,反复算“性价比”,但要知道,有的东西失去了就再难以得到。某种意义上,金钱是第二位的。只要有眼光,看准了那些能使你幸福的东西,就应不惜金钱去得到它。

  有时候,不要太在乎我们花出的钱中别人赚走了多少利润,也不要责备自己过于放纵自己的欲望。很多时候,快乐不会自己来访,它需要我们找上门去。而钱是一把好钥匙。钱是什么?只有用它换取了某样东西的时候,它才真实存在并给我们带来快感,否则它只能制造纠纷和困扰。小时候,钱是放在存钱罐里的,只有砸碎它才能得到一个布娃娃;上中学时,钱是父母吝啬的皮夹,只有拼命纠缠才能得到一双NIKE,好在同学面前炫耀;再长大一些,钱是我们婚礼的宴会;到了四十岁,就变成了昂贵的护肤品。

  人的欲望是一匹总也找不到驿站的野马,知足常乐,自得其乐,才是安身立命的栖息地,是一种含量高的“乐价比”。帮助别人,自己欣慰,又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乐价比”,应该说快乐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智慧。“乐价比”的观点和实践告诉人,其实不是现代人的幸福感在降低,而是因为他们追求幸福的标准在不断地加高横杆,挡住了人们逍遥快乐的跳跃。把这个标准降低以后,“放下即实地”,你就会发现河有两岸,币有两面,生活其实有挺快乐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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