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职责,说的是有职必有责,失职必追责,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可是,在“中国式管理”背景下,很多很多的的失职行为却都没人及时去追究。这既失去了管理的公平与和谐,也让很多原本可以避免的错误和隐患未能及时得以纠正,反而愈演愈烈,更让很多本来应该担责的人失去了纠错和成长学习的机会,留在原来的位置上继续,管理的复杂和悲哀也就来自于此。
前几天去一家企业进行管理稽查,发现该企业内部客诉事故层出不穷,三个月竟然达40多起,就本月以来就已经发生了10多起,而且都是一些人为的责任事故,而且,还是简单错误重复犯。虽然每次客诉事故公司也很重视,有时老板还亲自主持客诉会议,可是,事故还是照出不误,点解?原来,公司在处理客诉事故时,只是要求处理客户投诉而已,也是没有对屡屡造成客诉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究,这就给那些屡屡犯错的人一个信号——客诉再多也不过如此而已,原来做错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啊!那我干吗不犯错啊?
在不久前的723动车事故中,因为没有及时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因为导致动车追尾的元凶和下令掩埋车头的管理者们至今还在优哉游哉享受生活,因为致群死群伤的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当我们还在为那些失去的生命哀叹时,上海地铁又开始追尾了,列车长也开始活活地打死乘客了——上面不追责,下面就会频频追尾,管理其实就是如此简单。
对坏人的纵容其实就是对好人的伤害。一个杀人犯、抢劫犯要是不用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那天下百姓必将人人自危?同样,造成如此群死群伤事故都不用承担责任的话,就是对社会、对人民的犯罪。就会让大量无能、人格低下、好钻空子、工于心计的无能之辈长期占着高薪管理者的位置,就会堵塞了社会精英们的发展空间。甚至阻碍管理的进步和发展。更会让“追尾”持续下去、绵绵不绝!
现在,动车也能追尾、地铁也能追尾已经是世界奇迹了,要是这种“追尾奇迹”还得不到及时追责的话,不难想象,下次追尾的可能就不只是火车了。试想一下,要是723事故能及时追究责任,企业的每次客诉也都会一追到底,还会持续发生后面的“追尾”吗?任何追责都是一种管理行为,也必须是由管理者进行责任追究,要是每个管理者在责任发生之后,都能及时进行责任追究的话,管理也就变得非常简单,好多悲剧也许就不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