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一家设备公司的女会计总监李晓燕因职务侵占罪,被判九年有期徒刑。谈到“盗”走公司300万元的李晓燕,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大叹“家贼难防”。这起案件,也引起了人们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的关注。
民营企业的内部腐败,往往容易被人忽视,是被遗忘的反腐盲区。这不仅影响企业健康发展,更恶化了社会风气。国家预防腐败局把“开展非公经济组织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列入今年的工作要点,民营企业反腐利剑正悄然出鞘。
那么,民企如何提高内部风险防范?如何杜绝“内鬼”的出现?企业内部如何建立一套健全并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而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为什么“内鬼”频现
民企内部管控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它需要企业实现从德治到法治的一个根本性的转变。
文│本刊记者金少策
“我明明知道采购员们收让处费,可是我既没有办法查,也没法管。”很多企业主对因人为所造成的采购中的腐败行为痛恨不已,却又束手无策。
也有企业主对一些企业老员工的腐败行为采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即使知道了,往往碍于面子,顶多把钱追回,叫犯事者走人,一般也不会报案。
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内部腐败盛行?
企业防范意识淡薄
在温州,一家知名食品连锁企业曾遭遇了数目巨大的假提货券事件。营业员在利诱下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将不法分子印制大量假提货券销售给顾客。查获的假提货券价值高达500万元,有20多位营业员卷入其中。
这些案例中,“内鬼”的手法并不巧妙,可以说,只要稍加注意,就很容易被发现。但企业主却往往在事态发展到了较为严重的时候才发觉。
本刊报道的相关案例也显示,一些企业主试图用情感、诚信来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国内的民企,很多都是家族企业,兄弟几个或亲朋好友共同打天下。在企业初期或企业规模较小时,大家能够同心协力,一旦企业发展起来后,问题就会暴露出来,相互之间会因为职权、利益、分配等问题,矛盾丛生,反目成仇,从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
“亲情关系网的监督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这样的监管方式,弊大于利。很多企业都是发展到年营业额数千万元时,由于内部利益的纷争迭起,导致好端端的企业垮掉。”关于此类事件的报道屡见不鲜,很多时候,犯案的往往是最亲的人,如跟随自己多年的驾驶员、助理,甚至是兄弟、父子、好友。这常让企业主左右为难,想报案追究于心不忍,良心上过不去。这种情况下,唯一能够平息双方争斗的是牺牲企业利益。
“企业内部风险防范最大的敌人也许就存在于企业内部,也许就是企业主自己。”清华
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实质上还是靠民营企业家自身在拉动,而没能做到靠人才推动。至于能走多远,只能取决于民营企业家的能力、行业的状况和市场的供求。
高管德才不匹配
有人曾分析当初史玉柱“巨人”集团的失败最大的原因是廉政建设不力,导致内部腐败。据说,巨人大厦当时筹建过程中资金缺口只有5000万元,在全国经销商手中的货款就有数亿元。其中,全国的数百家分公司、办事处手头的现金就有上亿元。然而,当“巨人”处于危机关头,各分公司、办事处看到公司总部混乱无序之际,却都纷纷截留货款,很多负责人甚至干脆携款跑了。
痛定思痛,史玉柱在再次创业中,非常重视廉政建设。现在的巨人公司文化里要求员工: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甚至还把合作方主要负责人的品行、声誉纳入到合作项目的整体风险管理系统中进行测评。
“有些员工,品德缺失,企业再怎么厚待他,他仍然会钻空子腐败。”九好集团副总裁宋荣生给《浙商》记者举例:一家企业80万元年薪招聘了一个人事总监,又给房子,又配车。接触一段时间后,老板隐约觉得他忠诚度不够,一查,他从每个月几十万元的学习
费里吃回扣。
“高管如果缺乏奉献精神,责任意识淡薄,就会导致管理滑坡,企业风险系数增大。”浙江华东钢业集团董事长沈东明认为,一个高管是否具备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直接决定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一个缺乏奉献和责任的高管,给他再先进的企业文化,再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手段都是摆设。
“德和才,忠诚与能力,是职业经理人不可或缺的双翼,而且这两点是统一的。”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认为。
内部监管不完善
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管,这两点显然是民企内部腐败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民营企业患有廉政建设先天缺乏症,从经营管理成本的角度来讲,民营企业一般也不考虑建立这些组织。加之不少高层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元老级的人物,拥有很大权力,只有少数的几个人才能对其有牵制作用。因此,这批人出问题或者有人利用这批人钻空子是最难防范的。
刘先生曾经在多家企业当过职业经理人,对一些民营企业的弊病有很深刻的理解。“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在日常决策和管理工作中,‘跟着感觉走’,任人唯亲,大权独揽,不愿设监督机制,很容易被人‘钻空子’。”他认为,管理一个小企业,“跟着感觉走”或许能因为一时的机遇而成功,一旦企业大起来,员工变多后,继续用这种简单的管理方式,就很容易使企业内部出现腐败,关键是民企负责人要用一种科学的态度来进行企业内部管理。
民营企业之所以廉政建设状况差,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看似有人管,其实没人管;在国有单位则正好相反:看似没人管,其实无形的达摩克斯利剑始终高悬着。一旦员工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不仅有退赔、罚没等经济处罚,而且还会有党纪、政纪处分,影响到提升、政治仕途等,还要在档案里写上一笔,更严重者还要受到刑事追究等。
在国有体制里,员工的腐败错误对员工个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深刻的、持久的、终身性的,甚至是辐射性的。而在民营企业,腐败成本显然很低。
对于民企而言,这种情况的改善要随着企业从人治真正走向法治才会好转。建立规范的监管组织体系,出台配套的监管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制度。
这样做,实际上也是在保护那些有才华有作为的职业经理人,当他的权力受到约束时,犯错误的机会就会减少。反之,若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在纵容他们犯错误。
法制监管缺位
有专家认为,国内85%的民营企业没有摆脱“富不过三代”的魔咒,而管理不规范正是制约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其中,法制不健全是造成民营企业运作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之一。
“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有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不到位,也有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更主要的原因是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以及全社会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都没有将民营企业考虑在其中。”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在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表示,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都与民企内部监管无关,民企反腐目前只能依靠企业自身。
尤小平曾多次呼吁,国家应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建设,将民营企业纳入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民营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帮助和指导。同时,纪检、检察及公安等部门要及时分析社会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原因、规律及主要发展趋势,帮助民营企业堵漏建制,进一步加强对贪污贿赂和渎职行为的预防。
随着民企内部腐败案件频发,尤小平的这些建议得到了一些专家的声援。清华
人文学院院长、社会学家李强教授认为,从外部环境看,整个环境对民企风险管理控制建设是不利的,社会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市场信息不对称,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企业内部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
“民企内部腐败行为在社会环境里是有其思想根源和环境基础的。”李强认为,应走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需要反腐的观念误区,进一步扩大惩治腐败的覆盖面,把其纳入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时查办腐败案件,从源头上遏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