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稀释投资者的股份之前,创始人应当占有公司全部股份的50%。每隔5个层次应当包括10%的公司股份,在每层之中的股东应当平均分配股份。
只给员工股权不给投票权是不合理的
只有想法是非常没有意义的
没有人是不会不努力工作的 ,如果他被视作创始人
在Joel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是他的思想之敏锐犹如向众多传统的创始人股权分配的观念中抛出的一根标枪。而我最喜欢的观点是他认为人们应当拥有在股权分配中不应索要股息的观念。
Joel的文章还澄清了创始资金应当在艰难的最初几年当风险最高时而且还没有现金流的时候退出。不能只为了提出创业理念,获得某项专利或者维持没有工资的困境而浪费资金。
并且我再次强调应当关注公平性。相比于那些创始人拥有更多股份的创业团队,能够公平分配创始股权的创业团队能够更好地凝聚在一起。同样的这也适用于风险投资公司。最稳定的风投关系存在于那些能够公平地或近乎公平地分享所得的合伙人之间。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被人尊敬的重要性可以与工资相媲美。而且当人们感到不受重视的时候,他们将会选择离开这个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