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实际上,国外比较普遍的是,如果上市公司经营出现重大问题(如发生造假等丑闻),公司的总裁或董事长会很快辞职或者被免职。例如日本一些企业出现问题或发生危机,一般在出事当晚就召开紧急记者招待会,株式会社社长低头认罪辞去职务,新社长上任保存实体,维持企业的持续经营。
在中国,也有不同的例子。黄某与周某同样坐牢,但结果不一样。黄某从监狱出来后,资产成倍增加,而周某出来则可能变得身无分文。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差别?是因为对公司的治理方式不同。周某在监狱里还主持召开董事会,海外事发地主管机构先查出嫌疑人,然后派出律师、会计师取证调查(这需要支付大量的费用),而公司由于董事长不在已经停止运作,还面临着债权人的威胁。因此,公司在双面夹击下面临破产。
黄某情况相反,其采用另一种治理方式。黄某被起诉诈骗公司财产后,马上与其弟辞去公司的所有职务,由公司的副总主持工作。其公司开始受到了一些影响,但是由于保存了实体,因此现在发展得很好,因此黄某作为大股东虽然在监狱中也依然享受着公司财富的增值。
要正确处理好危机情境下的公司治理问题,需要明晰治理和管理的区别。
第一,针对的上帝不同。管理对客户,治理对投资者。
第二,使用的工具和手段也不相同,一个是CRM,一个是IRM。
此外,治理在某种意义上比管理更困难,管理面对的是实体市场,治理面对的是虚拟市场,上市改制面临资本市场,可能几万亿的资产在很短的时间内消失,例如美国证券市场前一阵一天跌了十万亿美元。在商品市场上赚几亿的利润很难,但是在资本市场上几亿的盈亏可能更容易一些。
国有企业很多成立了改制上市、资本运营 办公室,但是很多公司只将公司治理看成一次性的行为,一旦上市改制完成,则撤销或者虚置这些部门。其实公司治理是一个过程,和管理一样伴随着公司的存续和成长。
(本文摘自《CEO公司治理》)
《CEO公司治理》
作者:李维安、牛建波等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