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央企“三重一大”须集体决策,笔者对其感受有两条:一是集体决策在国企甚至全社会普遍有名无实;二是集体决策普遍效果较差。这从中央连决策的基本程序都做出了具体要求可见一斑。集体决策在中国失效的背景因素是什么?
无论企业的性质是什么,中国的企业文化都是领导文化而不是集体文化。领导文化有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第一,领导的水平和能力被默认为是最高的,下属的水平和能力绝对不能超过领导。否则,就是功高盖主、水高漫过桥。当年,外界只知道伊利有个牛根生,却不知道伊利的总裁是郑俊怀,这是导致牛根生被开除的主要原因。
第二,领导被默认为是最顾全大局和长远利益的,下属都缺少大局观和长远眼光。因此,领导的决策一定比普通人的决策站得高、看得远。一旦领导提前透露了个人意见,一般不会有出其右的决策结果。日本人决策时有个很有效的规定,职位低的必须第一个发言,依次轮流发言,最后一个才是拍板的人。
第三,领导犯错的概率被默认为比其他人要小很多。即使领导的决策是错的,也只能暗地里慢慢改正,而绝不能公开承认错误或被指责错误,这会影响到自己的威信。正如笔者求学时发表的《新编下级学》中所言:“如果发现上司有错,一定是我的错;如果我没有看错,一定是我害上司犯的错;如果他不认错,他就没有错;如果我还坚持他有错,那就是我的错;如果上司真错了,那就尊重他的错,我才不会犯错。总之,上司绝对不会错。这话肯定没错。”
第四,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领导,即使那些所谓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职,也不算真正的领导。官大一级压死人,并非虚言。今年6月,湖北某厅官妻子被打事件至今没有妥善解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官员只是副职。如果是正职的话,早就解决了,或者根本不会发生该事件。
第五,考评领导的是更高一级的领导,而不是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也没有考评的权力。因此,领导做事的标准是更高一级的领导喜欢什么,而不是其他人喜欢什么,不管花多少冤枉钱都要做。笔者就经常遇到类似的问题:企业明确指出要我给它们做某方面的学习 ,尽管该学习 对它们是没有效果的。有没有效果不要紧,关键是更上一级的领导倡导做什么事情,下级就一定得做。
上述五个特征足够将集体决策变得有名无实了: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领导,其他人员只能算是陪衬。领导水平最高,最顾全大局和长远利益,还不会犯错,他不决策谁决策?哪个人敢不同意他的决策?因此,集体决策有名无实,成了一言堂。加上领导只会唯上和唯虚,不会唯下和唯实,任何决策都将没有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