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金融科技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越来越突出,数字化赋能已经成为突破传统信贷模式、解决小微融资痛点的关键所在。
“本文作者简介:尹振涛,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秘书长。深耕金融科技、金融风险与监管等研究领域。近年来,在《管理世界》《政治学研究》《经济学(季刊)》《南开管理评论》《中国农村经济》《中国人口科学》和《金融评论》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金融时报》等发表理论及评论文章10余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实体经济各个重点领域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然而,当前实体经济发展仍存在突出的结构性问题,制造业、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
不管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还是顺应新常态下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纾困是近年来财政经济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的主要发力点。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通过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技术,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和增强了金融服务的触达性,具备社会普惠性、便利性和外部性特征,成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近40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1亿户,占整个市场主体的90%以上,可解决中国2.5亿人的就业问题,其中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的70%以上也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近年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多次强调要发挥金融机构在抗击疫情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并重点针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下,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密集出台,政策效果不断显现。
但从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来看,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方面效果还不理想,仍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敢放心大胆地给小微企业贷款,主要源自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抵押担保品及其他资产增信手段,很难通过银行的风控要求。
二是由于贷款金额小,利息无法覆盖银行的资金、风控及人力等成本。
三是担忧小微企业经营变化太快,增加银行的贷后管理工作和难度。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金融科技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越来越突出,数字化赋能已经成为突破传统信贷模式、解决小微融资痛点的关键所在。
1.树立服务小微和践行普惠经营理念
普惠金融不是做慈善,也不完全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而是一种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化服务。对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而言,践行普惠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既是大局和责任,更是市场和机遇。从自身生存发展角度看,中小商业银行在不断压缩的市场空间中,通过专注普惠金融重塑核心竞争能力,是其实现从外延式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必由之路。金融科技现已成为金融机构践行普惠金融的核心推动力量,从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提升信贷成本可负担性和提升商业可持续性三个方面,推动了普惠金融提质增效。
2.理顺金融与科技的边界和平衡关系
近年来,国务院多次研究部署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一系列专项货币信贷、差异化监管和财税优惠政策,不断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约束,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加大小微金融服务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推动了商业银行敢贷、愿贷、能贷。而金融机构服务端的长效机制建设则必须坚守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科技的力量降低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抵押担保少、信用评级难以及贷后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增强会贷能力,让银行服务小微不再是口号,而是一门仍“有利可图”的生意,这就需要平衡好金融与科技的关系。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并不存在金融重要还是科技重要的争论,事实上两者同等重要,不应简单固化地割裂金融与科技的关系,过分地强调前者还是后者都是错误的。没有技术的金融肯定不是好的金融,没有金融的科技也同样不是有用的科技。因此,所谓的金融科技回归本源,并不是简单的不做金融只做技术,而应该是通过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共同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3.推进科技手段运用和数字化转型
在金融科技的手段运用方面,金融机构应聚焦行业、区域资源搭建数字化获客渠道,拓展小微金融服务生态场景,提升批量获客能力和业务集约运营水平。场景金融通过数字技术将金融与场景深度融合,增加各产业间的关联性,引导资源流动与共享,壮大创新共赢的产业生态。在加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方面,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优化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小程序等功能及业务流程,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测额、快速申贷、线上放款等服务,提升客户融资便利性。在推动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的深度合作方面,科技实力相对较弱的中小银行可通过与大型银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提升数字化水平,增强服务小微企业能力。
4.提升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韧性
疫情期间,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有效补充了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首先,疫情使企业生产活动受到诸多限制,导致部分居民收入不稳定,消费能力受到抑制。而互联网消费信贷具有“无接触服务”“非接触贷款”等特征,可快速调配信息流、商品流和资金流,在缓解居民消费流动性约束、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稳消费、稳信心和稳就业的重要支持力量,很大程度上提高疫情后的经济复苏能力。其次,大型平台获客渠道更加多元,服务客群更为广泛。相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白名单、体内账户体系或线下展业而言,平台通过线上生活类APP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丰富、便利的金融和生活服务,已成为数亿消费者所信任的数字金融服务入口。疫情期间,政府部门通过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大众点评、携程等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对于企业复工复产、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稳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5.增强小微金融专业化服务能力
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和平台化思维,探索形成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小微金融服务模式。这一模式就是所谓的小微企业信贷工厂,例如,“310”(3分钟申贷、1秒钟放款、全程0人工介入)全流程线上贷款模式,可以最大程度降低贷款成本、提高服务效率,解决小微企业的短期流动性资金问题。同时,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金融机构还可以为符合授信条件但未办理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者提供融资支持,激发创业动能。
6.构建全流程风控体系和智能化,贷后管理系统
金融机构应加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提升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识别、预警、处置能力。同时,积极打造智能化贷后管理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多维度监测等手段,及时掌握可疑贷款主体、资金异常流动等企业风险点和信贷资产质量情况,有效识别管控业务风险。小微企业的智能贷后管理系统可以从客户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司法案件信息、纳税经营信息等方面以低成本、无触感、勿打扰的方式做好贷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