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都是社会的器官。它们之所以存在,并不是因为自身的目的,而是为了实现某个特定的社会目的以及满足社会、社区或个人的特定需要。它们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针对它们,我们不应该问:“它们是什么?”我们应该问:“它们应该做什么事情以及它们的任务是什么?”
管理是组织的器官。
“管理是什么”这个问题是次要的,因为我们首先必须用它的任务来给管理下一个定义。
每一个机构,无论是一个企业、一家医院还是一所大学,它的管理当局都面临着三个同样重要但有着本质区别的任务:
·深入思考并且界定机构的特定目的和使命;
·让工作富有效率,使员工有所成就;
·管理机构的社会影响和社会责任。
这就是所谓的管理维度。
使命
机构总是为了一个特殊的宗旨和使命,也就是一种特定的社会职能而存在。对于工商企业而言,它意味着经济效益。
在第一项任务,也就是取得特定绩效这个任务方面,企业机构与非企业机构是有所区别的。在其他各个任务方面,它们则是相似的。但是,只有企业把经济效益当做自己的特殊使命。企业就是为了经济效益而存在的,这是企业的定义。对于其他所有机构,例如医院、教会、大学和军队,等等,经济因素只是一个约束条件。在这些机构中,整个机构以及管理者所能做的事情会受到预算的限制。对于企业而言,经济效益则是它们存在的根本原因和目的。
企业的管理当局在每一个决策和行动中都始终必须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因为它只有通过所取得的经济成果才能证明自己存在与获得职权的必要性。企业的管理当局若不能取得经济成果,它就是失败的;若不能按照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提供他们想要的产品和服务,它就是失败的;若不能提高或者至少是维持所投入的经济资源的财富创造能力,它就是失败的。也就是说,无论一个社会是何种经济性质、政治结构或者意识形态,企业的管理当局都负有盈利的责任。
然而,企业的管理当局与其他机构的管理当局在某一个方面毫无差别,这个方面就是,它必须施行管理。施行管理并不仅仅是被动适应,还意味着通过采取行动获得预期的结果。
早期的经济学家认为工商业者的行为是完全被动的——它们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迅速对外界发生的事件做出明智的适应,而外界的经济状况是一些与人无关的、客观的力量决定的,这些力量既不由商业人士控制,也不受他们所做反应的影响。我们可以称之为“商人”观念。商人即使不被当做寄生虫,他们的贡献也可以说是机械的,只不过是把资源投入产出更高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