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是责任,是影响,是表率
领导是一种影响力,是影响个体、群体或组织来实现所期望目标的各种活动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由领导者、被领导者和所处环境这三个因素所组成的复合函数。领导者是领导行为的主体,领导者与下属可以相互影响,但两个方面的影响力是不同的。领导者是领导活动中最活跃的构成要素。他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成功的领导者是组织的核心。被领导者是领导行为的客体;而相对于组织活动的作用对象来说,被领导者又与领导者共同构成主体。所以,被领导者并不是完全被动的要素,不能把被领导者仅仅看作领导者影响的接受者,他们对领导者也有反作用。组织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组织的环境是对组织活动成效和组织生存状况发生影响的外部机构或力量。组织的环境可以分为一般环境和特殊环境两个层次。当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特性一定时,环境因素的变化对领导过程和领导效果的好坏就有很大的影响。关于什么是领导者,管理学大家德鲁克先生讲,对“领导者”唯一的定义即是有愿意追随的部属,他们有些是思想家,有些是先知。其次,一位真正的领导者并不是指受爱戴或是受仰慕的人,而是能引导追随者做正确的事。再者,领导者不是聚光灯下的焦点,而是树立典范。最后,领导并非指阶级、特权、头衔或金钱,它应该是责任。他同时指出七点:尽管在性格、能力、作风和兴趣上是多么的不同,但行为上却有一些共通点:第一,什么是“必须要做的”,而不是“我想要做什么”;第二,我能做些什么,好让事情变得更出色;第三,企业的使命与目标是什么,要重新定义或者进一步明确;第四,对人的多样化有绝对的包容性;第五,不担心属下的能力比自己强,甚至更喜欢和爱护有能力的部下;第六,每日 “三省吾身”做自我反省,以改善自己、鞭策自己;第七,真正的领导者并不是传教士,而是踏实的实践家。
2、权力是强制,是资源,是财富
权力是凭借一定的政治强制手段,在有序的结构中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人们对权力的认识各不相同。马克斯·韦伯将权力定义为“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活动中,甚至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托马斯·霍布斯认为权力是“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伯特兰·罗素认为权力是“预期效果的产生”。丹尼斯·朗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福柯更为奇特,他把知识和权力结合起来,认为谁拥有知识越多,他的权力也就越大。以上几种对权力的解释虽然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性:权力是一种力量,借助这种力量可以或可能产生某种特定的预期局面和结果。
尽管人们对权力的理解不一,但总的来说,权力包含有“支配”和“强制”之意,实际上权力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的内在统一。从本质上说,权力是一种资源,是一种财富,人们获得权力就是获得资源或财富。
在领导过程中,要实施领导职能必须拥有一定的权力,权力分为职位权力和个人权力,职位权力即领导者的职位所赋予其法定的权力。任何人只要处在某一职位上,就自然地获得了这种权力。这种权力带有很大的强制性,下级不得不服从。个人权力,也可以说是非职位权力。它是由于领导者自身的某些特殊条件才具有的。例如,领导者具有高尚的品德、丰富的经验、卓越的工作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领导者善于体贴、关心他人,令人感到亲切、可敬、可信;领导者具有某种专门的知识、技能和专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