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类公司丑闻的频频爆发,以及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日益提升,第二种观点有日益胜出的趋势。人们认识到,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不仅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最终也会损害到股东价值,正如我们在耐克血汗工厂等公司丑闻中所发现的那样。
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而是如何更好承担社会责任。对此,目前的观点一般遵循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思想,认为在各类力量博弈下,企业自然会改善其社会责任,以提高企业价值和可持续性发展能力。然而,烟台开发区政府却创造性的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政府不应缺位”的概念,颇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事实上,无论哪种观点的社会责任理念,政府都不应缺位。即便按照弗里德曼的观点,企业也应遵循一定的法律和社会规范。然而,有人评价现在中国的企业竞争是一场“没有底线的竞争”。对此,我们认为政府的“不作为”难辞其咎。毕竟,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是政府在监督企业是否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如果企业竞争到了没有底线的地步,一定是我们的整个法律法规建设、法律法规实施和执行方面出了问题。
而利益相关者理论更是和政府存在的价值和目标紧密相关。过去我们强调GDP政治,只要经济收入上去了,就是好政府、好官员。这种导向对于中国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功不可没,但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比如环境破坏、收入分配、社会精神层面的建设等。然而,政府的最终使命,应该是国民幸福感的满足。经济收入只是人们幸福感来源的一个方面,虽然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但不应忽视其他层面的建设。因此,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关注各类利益相关者的诉求,理应成为政府的使命和追求目标。
而且,我们深信,只有政府真正的把社会责任纳入到考核体系中,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不外乎是避免违规、提高公司声誉,以及来自利他行为的心理满足感等。政府制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企业应遵循的社会规范,以及一旦违反这些规范将遭致怎样的惩罚;政府凭借其公信力来进行社会责任评价,能够更有效地提高上榜企业的声誉;此外,政府还可以借助税收优惠、补贴、政府采购等方式,来引导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因此,烟台开发区近年来推行的政府主导型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活动,引起了我们的浓厚兴趣。从2004年起,烟台开发区通过大量调研,发现以经济指标为核心的企业激励机制存在很大弊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严重制约了开发区的长远发展。由此,烟台开发区把企业社会责任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制订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设定各类指标的权重,实现政府对企业的引导。它开启了中国在一个区域内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考核的先河,也形成了新时期下政府监管企业的一种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