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做过大公司的高级主管,也没有这种个人能力,不过我还是有一些和其他人成功合作的经验。我曾经和别人合作,共同担任中美经济教育和研究委员会美方主席。当时,这个委员会每年都从福特基金会获得数以百万美元计的资金。1985年到1996年间,这个委员会资助了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后改称教育部)在人民大学设立的经济学学习 中心;1987年到1993年间,它资助了另一个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在复旦大学的经济学学习 中心。每个学习 中心每年学习 大概50名经济学研究生,学生由教委从各重点大学提选,由我请来美国大学的教授授课。
这个委员会运作良好,一方面是因为委员会的其他成员都是资深的经济学家,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也希望为推动中国当代经济学的发展做出贡献。两个学习 中心的同学,有些得到美国教授的推荐到美国大学拿到了博士学位,现在在中国或美国担当重要职位。
我还做了其他的重要事情,在做这些事情时,我始终奉行一项原则:只选择那些志趣相投的人合作。我从不劝说别人和我共事,除非我觉得对方也能从中受益。那些志趣相投的人,根本无须劝说。和这样的人合作,成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都想把事情做好。因此,我用不着具备前面说过的经理们需要具备的素质。我不仅自己不勉强别人和我共事,也不会帮别人说服其他的人与之合作,除非我觉得这种合作对大家都有好处。
我对读者的建议是:即便你觉得自己没有上文提到的经理所需具备的素质,只要选对了事情、选对了志同道合的人和你合作,你也能做好很多事的。坚持志趣相投这个原则,可以做好很多大事。当然,在和别人合作时,你自己也要具备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才能。否则,别人不会愿意和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