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80年代的英国,天空中弥漫着浓浓的雾气,就算是白天也显得有些昏暗。一批批科学家正在为人类挣脱黑暗而潜心发明专利。这一天,法庭刚刚宣判一桩并不引人注目的官司,一个叫斯旺的人控告爱迪生侵犯电灯专利,而且,这个斯旺还获得了胜利。
斯旺,何许人也?此人乃英国物理学家,早在1850年就开始研究电灯,28年后他以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得到英国的专利,并开始在英国建立公司,在各家庭安装电灯。
相比之下,爱迪生绝对是后来者。他1875年才购买加拿大两名电气技师的一项电灯专利,尝试改良使用的灯丝,于是便有了家喻户晓的“爱迪生发明电灯”这个故事,事实上,爱迪生只是第23位发明电灯的人,而且在他发明电灯的几十年前灯泡发明就已出现。
在美国,爱迪生的专利亦受到挑战,美国专利局曾判决他的发明已有前科,属于无效。面对官司的落败,爱迪生一时有些沮丧,但他后来还是同意斯旺加入在英国的电灯公司,让这个“敌人”成为了合伙人。从技术上看,斯旺发明的灯泡更优秀。爱迪生并没有让自己囿于技术发明的得失,他有更大的图谋,他购买了斯旺的专利,用于自己的灯泡生产。只有钨丝确实是爱迪生的贡献,但正是这项技术上的“微创新”,为爱迪生赚取了真金白银和流传百年的美誉。
从电光能量转换上来说,铂金等材料似乎更适合做发光材料。但是那样的电灯不是昂贵,就是低寿,只能照亮城市大道和一些富贵人家的宅邸,却照不进寻常百姓的屋子。爱迪生经过千万次艰辛的试验,终于找到钨丝这一最佳的发热材料,既经济又实用。
爱迪生坚持以变革家庭和办公照明方式为使命,生产出了优质廉价的灯泡,可以广泛应用,而其他灯泡都过于笨重,温度太容易升高,不适合家庭和办公普遍使用。
这个一心想用发明赚钱的“发明大王”并没有止于此。他想到了更多,电灯要发挥功效自然需要能源供给,于是他发明了一整套电力照明系统。1882年,他在曼哈顿安装了世界上第一个商用电力系统。这才是电灯应用成功的关键,也是比电灯更伟大的创新。爱迪生还在引入风险资本、筹措资金和借助新闻媒体推动电灯向社会普及方面也卓有成效。他还很有远见地提前获得给灯泡用户的接线权,使他的灯泡客户可以享用到电。
为什么斯旺只能苦苦寻思谁会对他的技术成就感兴趣,而爱迪生却可以名利双收?问题在于爱迪生将创造的精神带到了商业应用,而不仅仅是产品,于是就成就了其作为企业家的特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