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份额上来看,诺基亚目前仍然位居手机老大地位,但细心的手机用户都能发现,诺基亚的手机已经逐渐失去它的终端优势。主要原因在于其自身定位。诺基亚的定位仍然是“以通话为主的手机”,这与苹果截然不同。看过苹果手机的广告,你会发现,它的广告内容都是宣传应用内容的,而且以一种前卫的、科幻的、时尚的方式进行展现,让人产生无限向往。因为苹果卖的不仅仅是手机,更是手机应用。
平台效应 多方共赢
苹果之所以能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超越其他手机厂商,关键在于其商业模式的创新。也是我曾经讲过的对1P营销模式的一个应用,即同一个商品,不只卖给一类目标顾客,而是同时卖给多个或多类目标顾客,从多个顾客那里获取收益。
从技术上看,苹果手机与其他手机并无太大差别,这就好比麦当劳与普通的饼店在饼技上没有太多两样。麦当劳的核心正是商业模式的创新。麦当劳卖两样东西,一个是卖饼,一个是卖它纯粹的商业模式。后者是工艺流程和管理流程,这两个流程变成了两本册子,每个加盟店支付加盟费,完全按照流程操作。加盟店的数量没有限制,如果一个加盟店的加盟费是一百万美元,那么这一百万美元对麦当劳而言没有任何追加成本。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一个并无多大技术含量的麦当劳普通饼店变成了世界五百强。
苹果也是这样,App商店就是手机价值链上的重大模式创新,它为海量应用开发者提供了将自己的创意商业化的机会,同时也为消费者的移动生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体验。包括早在2001年苹果推出的数字音乐播放器iPod也是这一思路的体现。iPod其实就是一款MP3,但不同于其他MP3厂商,iPod内置了一个支持视窗系统的iTunes版本,即网上音乐商店,集成了包括EMI、SONY等在内的主要版权音乐提供方。它支持用户在线购买单曲,为传统音乐制作商提供一个新的售卖渠道,将付费数字音乐推向主流。
无论是iPhone+App Store,还是iPod+iTunes,苹果产品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智能终端,而是搭建了一个平台,作为一个“中介”,它向上连接手机用户,向下连接内容提供商—应用程序开发商,从而形成了一条共赢的价值网络。现在,iPod在北美Mp3市场的市占率超过了70%,是最畅销的Mp3播放器之一。而App Store则拥有35万个应用程序,并且下载量超过了100亿,截至2011年3月份,苹果公司已经向开发者支付了20亿美金的应用分成。
苹果的成功招来了竞争对手的争相模仿,联想公司就推出了与苹果产品相似度极高的乐phone和乐pad,但这一举动却在业界被广为质疑。因为苹果获得三大利润来源在中国土壤实在难以复制,比如,高价格、和运营商分成以及软件商店。联想的切入点始终只有“终端”,且只能以低价取胜。
苹果的创新,就如同乔布斯所言的“think different”, 乔布斯用一种个性的、创新的思维,使得苹果的手机具有鲜明的个性。模仿一个人的外表很容易,但思维、个性、价值观却无法复制,苹果产品就技术本身并不复杂,真正复杂的是它背后商业模式的构建,这让竞争对手的复制遭遇了极高的门槛。
灵活定价 击溃对手
长期以来,苹果不仅获得销售苹果产品的收益,同时也获得第三方的分成收益。而且这家公司还会根据市场情况变换游戏规则:只要从第三方获得的分成收益大于零,苹果产品就会考虑小于平均成本销售;当从第三方获取的收益足够大时,它甚至以零利润或负利润销售;它还通过不断的升级换代,低价清理库存,打击新进对手。
反过来,当第三方同时能为苹果产品的消费者带来更为舒适、更有价值的应用体验时,消费者们也往往愿意用更高的价格为苹果产品买单。这也是为何每一款升级换代的苹果产品一经面市,就会有成百上千的消费者们趋之若鹜,排队购买。
事实证明,苹果这种灵活的定价模式对于其他的手机厂商,包括诺基亚与摩托罗拉,形成了致命的、毁灭性的打击。对于传统的手机厂商而言,除了从购买手机的用户那里收了卖手机的钱,再无别的收益。用这种模式跟别人竞争,按照经济学原理,价格必须大于平均成本,否则,就没有盈利。
与此同时,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手机终端市场,所有的传统手机厂商不仅要降低价格,还得考虑提高产品质量,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提高产品的性价比,获取竞争优势。然而这种竞争最终只是一场零和游戏,因为提升产品质量就会增加成本,降低价格就会减少收益,收益在减少,成本在增加,利润越来越低,结果只会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而苹果可不是这么卖手机的。苹果将手机卖给消费者时,同时也将消费者卖给了别的顾客—第三方,也就是内容提供商和应用程序开发商,苹果公司因此成了中间的获益者。
先发优势 运筹制胜
眼下,一些终端厂商已启用Google的Android(安卓)操作系统意欲追赶苹果,Google甚至收购了摩托罗拉的手机业务展开了与苹果公司的正面交锋,然而,这场较量对于现阶段的苹果并不会构成威胁。
首先苹果已经有了先发优势,聚合了一批有价值的手机用户和应用程序开发者,后进入者需要有足够多的手机用户和第三方应用程序开发商,才能启动市场。而且手机用户从一个平台上转移至另一个平台是有成本的,就好比手机用户开始用的是移动的网络,后来想转到联通,这里面隐藏着巨大的转换成本。
其次,苹果和第三方,即内容提供商与应用程序开发商已经签署了长久的排他性合作协议。合同期内,这些第三方不得再与别的手机厂商签署类似的协议,再加上第三方已经跟苹果的手机用户发生了长久的连结关系,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收益,后进入者在收益分成方面也就没有了优势。因此,只要连结了足够多的手机用户和应用程序开发商,并且是真正地将用户与第三方连结起来,而不是简单地追求第三方应用程序开发商和手机用户的数量,别的厂商要想学习复制苹果模式,就不容易成功。
由此可见,商业模式创新比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更为重要。很多堪称伟大的公司如耐克的虚拟经营、IBM的“轻舞飞扬”等,都是将新技术、新创意和新的商业模式完美结合的典范。因此,真正的变革绝不局限于伟大的技术发明和商业化,它们的成功在于把新技术和恰到好处的强大商业模式相结合,这一点,苹果公司做到了。
当然,苹果作为市场的引领者,同时也承担了教育和培育市场的使命,大量用户和应用程序开发商已不断涌入,智能手机应用的生态环境也在逐步构建,这为后来者的进入省去不少的成本。因此,苹果要想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仍然需要开发精品程序,以保证用户的良好体验,提升吸引力。另外一方面,苹果也应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提升消费者对智能手机、手机应用程序的使用习惯,扩大市场的占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