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Record japan网站11月11日报道,书中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部分就是第3章“意志与行动的起点”当中的“社员就是家人—出光的7大不可思议法则”,这部分内容完整的阐述了出光佐三的企业经营思想,也是该书的精髓所在,在这里摘译分享给大家。
1。没有解雇
据说出光兴产将每一位职员都当做自己出生的孩子一样精心培育照料。
“孩子在遭遇挫折时就想要放弃,半途而废就等同于树苗停止发芽,最终无法茁壮成长。对于任何事,都应该始终一贯,这就是我的方针。”
因此,出光产业从不解雇职员,出光佐三认为这才是日本人应具备的真正的人情温情。
2。无退休制度
既然不解雇职员,当然也无需制定退休制度,出光先生认为退休制度是资本家的一种榨取手段。
“个人能力因人而异,如果职员到了一定年限就要求其退休,这是对他人的一种侮辱。有人说,一生都在努力工作的人,老后就无法安定,这种说法是很愚蠢的,只有大家和睦相处,力所能及工作到最后,才是最理想的人类社会,因此不能根据年龄来决定他人的能力,所以我认为不应该通过各种规定来束缚职员。”
3。没有劳动工会
既然不裁员,也没有退休制度,那么劳动工会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出光先生认为人类是爱情培育的产物。
“爱情培育的人类是非常纯情的,因此彼此间才回互信互认,团结一致。”
4。没有出勤记录表
出光先生认为,不设置出勤记录表就是对人的一种信任。
“设置出勤记录表就是对人的一种侮辱,如果你有自尊心的话,就应该提出抗议。”
5。不公开薪资明细
大多数出光兴产的职员都都不知道自己的基本工资是多少。
“用金钱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原本就是一个愚蠢的行为,对于日本人来说,更是一种奇耻大辱”。
6。薪资只是员工生活的保障,与劳动价值无关
据说出光兴产的职员都无需单独寻找住房。
“薪资的目的是为了让员工获得安定生活,与其劳动价值并不挂钩,而安定生活最基本的东西就是住所。对于结婚的职员,公司会提供住宅,并承担员工的妻子以及子女的生活费和养育费,这是为员工提供安稳生活的最首要一步。”
7。社员不领取任何加班费
日本战后修正的劳动基准法规定,企业需向职员支付加班费,为此,许多企业职员为了赚取加班费,每天都故意留在公司加班,但是在出光兴产,却没有职员索要加班费。
“出光兴产的员工们非常严正地指出,我们下班后留下来工作并不是为了获取加班费,因为我们的生活非常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