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茅 人力资源 网)劳动合同是每个员工入职时都要签订的,不管是普通的职场人士还是HR都应该重视劳动合同,关键时刻,它能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经济赔偿金经常成为用人单位和职场人士发生争议焦点,这就关系着劳动合同法的解读,HR的看法又是怎样的呢。
三茅网友“小冤家”咨询说:如果公司不想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公司这样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自动终止劳动合同,不用进行经济赔偿么?
“正确,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后,合同到期合同中止,但是有补贴,看工作年限给补贴的。”上海的HR华诚回答说。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后,公司要有补偿金的,按员工在公司上班的时间来算,合同到期的只有补偿金可以没有代通金。如果公司没有在合同到期前通知员工,除了需要支付赔偿金外,还有代通金。
广州的HR易阳说:“公司不跟员工签合同,法定意义上讲也需要补偿的,如果违法解除,还要付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像那种短期的用合同六个月的是否也需要赔偿呢?易阳认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在于合同的长短,就算劳动合同只签了三个月,甚至有些没有签合同,按照法律,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没有在劳动关系结束前一个月通知员工都要进行经济赔偿。
代通金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计划 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学习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以上法条可知,“代通金”即用人单位也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来代替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