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地的税务环境,也就是地方政府领导对税收收入的依赖程度,税务机关对税务政策、执法尺度的把握,涉税中介机构所担当的职能,这些都将对企业的纳税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地方政府】每年12月31日的晚上,各地税务局的一把手都会在税务局值班,他们的工作就是一个,看是否完成市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下达的税收任务,因为这是考核他们政绩的最重要指标之一。其实中国很多地方税收收入指标,是根据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指令来完成的,其实就是“量出为入“,也就是根据地方财政支出的多少来确定应收的税款。即使当地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这点困难他们也可以采取技术手段来处理的。比如说让企业把第二年的税先预交一部分,俗称为吃“探头粮”;如果当年税收收入完成的比较好,那就让企业把本应在当期入库的税款“拖到”第二年交纳。当然这些事因为保密性较高,所以只能由当地的纳税大户来担当,那时候,这些纳税大户就是税务局的“坐上宾”。其实,把税收收的这么多的所谓“罪状”算在税务局身上,他们还真是有点“冤枉”,因为他们完成的是地方政府交给的任务,没办法,身不由己啊!
【税务机关】从表面看,在税务局工作这个职业是很有权力的。其实不然,表面看着“光鲜”,实际上他们只是“打工”的,他们是为当地“政府打工”。他们收得税都交给各级政府,至于他们部门、个人的“小利益”,与社会上有的其它政府部门来比较,还是“小巫见大巫”。从最近媒体报道的北京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涉嫌受贿这件事来看,就涉案金额来看“才1000多万”,这与全国同级别官员的腐败案件来对比,纯属“小儿科”。还不如一些地区的村长和科长腐败的多。最近,随着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推进,税务局的权利将越来越小,所以他们的“好日子”也不太多了。没办法,因为是“打工”干活的,为什么叫税“务”局?因为是给国家“打工”,给当地政府“打工”,给财政局“打工”,这点和提供劳务的农民工称呼是很相近的,所以也不要把税收负担太重“这块板子”打在税务局身上,他们也是挺怨的,因为税务政策是国家定的,收得钱是政府花的,板子打在他们身上,属于“替人受过”。
【涉税中介机构】从付费的形式来看,是企业拿钱雇佣他们为自己提供涉税服务,当然,拿谁的钱就要替谁干活,我看到的也是大量的涉税机构是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但也有很多机构不是这么干的,他们拿着企业的钱在替税务局干活,比如说,一些本不应该由企业付费的鉴证报告、财产损失鉴证等,部分税务局强迫企业必须付费让涉税中介机构出报告,还有个别涉税中介机构就是税务局家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开办的,他们勾结在一起,从企业收取相关费用,名义上是提供服务,实际上收得是保护费,类似事件被媒体曝光的不在少数。虽然税务总局三令五申要求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要社会化,但在一些地区改变的效果并不明显。最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的2011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收入的排行榜中,有很多小城市的税务师事务所的年收入竟然达到几千万,这当中到底有多少权钱交易,我们不得而知,但问题一定是存在的。
【企业】这是最可怜的阶层,他们是被上述“三座大山”压得透不过气。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下,他们既要把企业经营好,同时要面对不断上涨的原材料、员工成本的提高,还要面对当地税务局的各种检查,其中有一部分不是检查是“骚扰”,虽然他们也知道税务局有些方面做得不对,但是因为在中国这种税收体系下,不偷、漏点税也没法经营啊!而且部分基层税务局采取的是“放水养鱼”、“养鱼执法”的态度,所以最后是无奈的情况下,把不应该交得税都上交了。
记得有一首歌叫“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所以,对于那些靠对企业财富过分“掠夺”的组织、部门、机构,请你放企业一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