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4日    中国财务总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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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应收账款融资发展迅速,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融资重要方式。本文结合相关例题说明应收款项融资中值得探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应收款项融资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工具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式,也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两种形式。应收账款抵借是指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由于现行会计准则未对该项业务作出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给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带来很大不便。对于应收账款抵借,目前国内会计界的普遍做法是保留原有“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应收账款出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让授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由其向客户收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应收账款出售分为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两种情况。现举例说明。

  一、应收款项融资会计核算

  [例1]甲企业2007年1月1日以应收账款1万元向乙银行借得7000元,借款月利率为8%.2007年4月1日,甲企业收到抵借账款中一客户账款4000元,甲企业于当日将账款4000元连同利息一起归还银行。借款合同规定:已抵借应收账款仍由甲企业进行收账工作。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00

  贷:短期借款——乙银行 7000

  (2)2007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的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0

  贷:应收账款4000

  (3)甲企业归还银行借款4000元和利息168元(7000x8%x3)。

  借:短期借款——乙银行4000

  财务费用 168

  贷:银行存款4168

  [例]甲企业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50000元以无追索权出售给乙银行,乙银行按应收账款总额收取5%的手续费和10%的预留余款。甲企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乙银行,取得全部出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42500

  其他应收款 5000

  财务费用 2500

  贷:应收账款 50000

  我国现行准则规定: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

  (2)2006年4月30日收到银行通知共收回49000元,发生现金折扣2000元,坏账损失1000元,其中坏账损失由企业承担。

  借:管理费用 1000

  财务费用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

  (3)2006年5月1日,甲企业与乙银行进行结算,甲企业收到暂扣款结余款项2000元(5000——1000——2000)。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0

  二、应收款项融资问题及建议

  第一,在应收账款抵借业务中,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短期借款用以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然而,企业销售货物产生的应收账款账龄很可能超过一年。当应收账款的账龄超过一年时,用“短期借款” 进行会计核算,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此外,由于发生应收账款抵借时,“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这将导致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资产虚增。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因此,企业应增设“抵借应收账款”科目,进行应收账款抵借时,借记“抵借应收账款”,并冲减“应收账款”科目金额。在收到和偿还抵借款时,通过 “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就可以使资产负债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应收账款抵借情况。再者。这一列示方法与西方常用的做法一致。笔者认为,通过设置“抵借应收账款”科目来进行应收账款抵借业务核算,在该科目下设置“应收账款抵借”进行明细核算更符合实际情况,更能反映业务流程,且充分体现了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人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移金融资产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笔者认为,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并没有将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收购方。因此在该方式下,应收账款出售时,不能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企业在对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时的会计处理可以借鉴应收账款抵借业务的相关做法。企业可以在相关会计科目下设置“附追索权”对该项业务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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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读管理故事:《两棵树,你砍哪一颗?》
老教授问:“如果你去山上砍树,正好面前有两棵树,一棵粗,另一棵细,你会砍哪一棵?”
问题一出,大家都说:“当然砍那棵粗的了。”
老教授一笑,说:“那棵粗的不过是一棵普通的杨树,而那棵细的却是红松,现在你们会砍哪一棵?”
我们一想,红松比较珍贵,就说:“当然砍红松了,杨树又不值钱!”
老教授带着不变的微笑看着我们,问:“那如果杨树是笔直的,而红松却七歪八扭,你们会砍哪一棵?”
我们觉得有些疑惑,就说:“如果这样的话,还是砍杨树。红松弯弯曲曲的,什么都做不了!”
老教授目光闪烁着,我们猜想他又要加条件了,果然,他说:“杨树虽然笔直,可由于年头太久,中间大多空了,这时,你们会砍哪一棵?”
虽然搞不懂老教授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们还是从他所给的条件出发,说:“那还是砍红松,杨树中间空了,更没有用!”
老教授紧接着问:“可是红松虽然不是中空的,但它扭曲得太厉害,砍起来非常困难,你们会砍哪一棵?”
我们索性也不去考虑他到底想得出什么结论,就说:“那就砍杨树。同样没啥大用,当然挑容易砍的砍了!”
老教授不容喘息地又问:“可是杨树之上有个鸟巢,几只幼鸟正躲在巢中,你会砍哪一棵?”
终于,有人问:“教授,您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测试些什么呢?”
老教授收起笑容,说:“你们怎么就没人问问自己,到底为什么砍树呢?虽然我的条件不断变化,可是最终结果取决于你们最初的动机。如果想要取柴,你就砍杨树;想做工艺品,就砍红松。你们当然不会无缘无故提着斧头上山砍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心中先有了目标,做事的时候才不会被各种条件和现象迷惑。你的目标明确了吗?想清楚了,那就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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