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时,需要设置"物资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但不需设置"在途物资"科目。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需掌握五笔核心分录、成本差异的分配、发票账单与材料到达企业是否同步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 五笔核心分录
1.采购材料
采购材料时,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物资采购"科目,按应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科目;按不同的结算方式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即: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 材料入库
材料入库时,按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即: 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
3.结转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
结转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时,按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物资采购"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按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即: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或者相反。
4.发出材料
发出材料时,根据材料的具体用途和领用部门,按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即: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原材料
5.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
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时,按照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计算分摊的成本差异额,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即: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超支用蓝字,节约用红字。
在上述五笔会计分录中,要注意:(1)第1笔分录和第5笔分录的区别;(2)第5笔分录的金额,需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才能确定。
二、 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
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确定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即上述第5笔分录的金额;二是确定期末结存材料应负担的差异。这里需要牢记下面三个步骤和公式:
1.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计算差异率时,超支差异用正数,节约差异用负数。
2. 发出材料负担的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差异率
3.结存材料负担的差异=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差异率
三、发票账单与材料到达企业是否同步的三种情况
这里的三种情况可简单地概括为:单料同到、单到料未到和料到单未到。
1. 单料同到
当发票账单和原材料同时到达企业时,这部分原材料既有实际成本,又有计划成本,同时还可据此确定成本差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和入库过程需要作核心分录中的前3笔分录;月底计算成本差异率时,公式中的分子要包括这部分材料的成本差异,分母也要包括这部分材料的计划成本。
2. 单到料未到
当发票账单到达企业而原材料月底仍未到达企业时,财会部门只能根据发票账单确定这部分材料的实际成本,并作核心分录中的第1 笔分录,但却不能作材料入库和确定入库材料成本差异的第2笔分录和第3笔分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月底计算成本差异率时,公式中的分子和分母均不会涉及这部分材料。
3. 料到单未到
当原材料到达企业而发票账单月底仍未到达企业时,财会部门应按计划成本对这部分原材料估价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待收到相关发票账单时,再按正常程序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月底计算成本差异率时,这部分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是否作为计算的依据之一而加到公式的分母中去呢?
一般情况下,材料成本差异是随着材料入库而形成的。但料到单未到时,月末需根据计划成本对这部分原材料暂估入账,而其成本差异却并不体现在本月的账面上,而是反映在办理结算的那个月份。这就造成了本月有这部分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而无其成本差异的情况。从理论上讲,计算成本差异率时,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口径与原材料计划成本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但这样处理,需要对当月收入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进行分析,剔除料到单未到这部分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这样势必加大了核算的工作量;另一方面,若使这部分计划成本作为计算依据,虽然从某月来看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发出材料负担成本差异计算的准确性,但从长期来看,不同月份计算的发出材料负担的成本差异偏差则可以相互抵消;此外,在料到单未到的情况下,生产车间就有可能从仓库领用这部分原材料,而领用的材料理应负担成本差异。因此,在会计实务中,企业在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时,也应将本月料到单未到这部分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作为计算依据之一,加到公式的分母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