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年报显示,在截至今年9月底的2012财年,苹果以557.6亿美元的全年税前收入,仅缴纳了140亿美元税款。其中,122.6亿美元支付美国联邦税,10.6亿支付美国的各州州税,支付海外税款的仅7.1亿美元;综合计算,总税率仅为22%,远低于联邦税率。
按照美国税法的规定,对于苹果这种年营收规模超过1833.33万美元的公司,大部分的营收应适用35%的联邦税率。
秘密在于,苹果税前收入中的三分之二被算在海外分公司账上。这部分收入只要不汇回美国,就不需要在美国纳税。据测算,苹果海外收入的税率只有3.3%,大大拉低了整体税率。
为了实现这种避税魔术,苹果利用了美国的税法漏洞和海外不同国家之间的税法差异,从而做到“在有关税率最低的地方交相应种类的税”。
避税魔术
苹果绚丽的避税魔术被戏称作“爱尔兰荷兰三明治”,因为其手法主要是在两家爱尔兰子公司和一家荷兰子公司之间腾挪,就像两片面包夹着一片奶酪的三明治。
为了吸引投资解决就业,爱尔兰的企业所得税非常低,只有12.5%,远低于美国和其他欧盟国家。苹果在爱尔兰设立苹果国际 销售 公司(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下称“爱尔兰销售公司”),负责接收除了美国以外地区的所有销售收入,享受爱尔兰的低所得税税率。
但相比一些税率极低的“避税天堂”,爱尔兰的所得税还是高,为了尽可能地少缴所得税,苹果要把大部分营收以成本最低廉的方式转移到避税天堂去。
爱尔兰恰好又提供了向避税天堂转移营收的独特通道。根据爱尔兰独特的税法,即使是在爱尔兰注册的公司,只要其母公司或总部设在外国,就被认定为外国公司。于是,苹果在爱尔兰又设立了一家苹果国际运营公司(Apple OperationsI nternational,下称“爱尔兰运营公司”),其总部则设立在著名的避税天堂——加勒比群岛。由于爱尔兰运营公司是外国公司,它把收入汇到总部不需要向爱尔兰缴税,几乎是零成本。
廉价的收银机已经设好,通向避税天堂的渠道也已打通,现在要考虑的是,怎么把爱尔兰销售公司的销售收入便宜地转到爱尔兰运营公司。
直接转,要缴爱尔兰所得税,划不来;好在欧洲的另一个国家可以为这个关键的转移提供跳板,那就是荷兰。
苹果在荷兰设有一家子公司——苹果欧洲运营公司(Apple Operations Europe,下称“荷兰运营公司”)。与爱尔兰不同,荷兰税法以公司注册地而不是总部所在地来认定公司的国籍,所以苹果在爱尔兰与荷兰的3家子公司在荷兰都被认定为欧盟的公司。爱尔兰和荷兰都规定,欧盟成员国公司之间的交易,免缴所得税。
桥梁也已经架好,现在的问题是:在这3家关联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实际的销售活动,怎样实现交易呢?
分析人士称,苹果选择了一种看不见摸不着但又很值钱的交易品来充当转移收入的媒介——知识产权。
当美国以外的苹果用户在iTune市场上点击购买一首歌或者一个软件的时候,苹果美国公司就把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也就是iPhone、iPad等硬件终端和iTune等软件所提供的服务——转移到爱尔兰运营公司,而用户所支付的现金则进入爱尔兰销售公司的账户。
由于实现这一销售必须用到苹果的知识产权资产,因此爱尔兰销售公司就“需要”向爱尔兰运营公司支付知识产权专利使用费。
爱尔兰销售公司通过荷兰运营公司的中转,将销售收入以专利使用费的名义转到爱尔兰运营公司,最终转到加勒比群岛上的总部。钱一旦进入那个避税天堂,就无法再被任何监管机构监控到。
在整个收入转移过程中,只需要缴纳荷兰低廉的交易税和部分爱尔兰低廉的所得税。
另外,苹果年报还披露,除上述3家欧洲的子公司外,苹果在美国也有一家注册在内华达州的子公司BraeburnCapital,Inc。由于内华达州不征收公司所得税,让该子公司汇总公司营收并进行投资,可以使部分投资收益避免向加州缴纳8.84%的所得税。
人人都吃三明治
其实,苹果使用的避税策略在美国大公司中并不少见。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报道过谷歌等公司在通过“爱尔兰荷兰三明治”将营收转移到避税天堂的做法。过去两年,标准普尔500指数成份股中的71家高科技公司——包括苹果、谷歌、雅虎和戴尔等——在全球范围内缴税现金税的比例平均比非高科技公司低三分之一。
纽约圣约翰大学会计系的助理教授孙佳麟透露,美国公司所使用的上述国际会计策略在专业上被称为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指的是关联企业之间通过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定价巧妙的交易,进行资金的转移。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表示,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其实现的原则是通过各种交易将利润向低税率国家转移。
在具体操作时,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苹果在美国进行大部分的研究。其主要雇员大多数是在美国。其54%的长期资产、69%的 零售 商店、39%的销售额都在美国。”美国非营利机构“税收分析师”的首席经济学家沙利文(Martin Sullivan)在分析文章中指出,“美国转让定价规则是筛子(让税收都漏走了)。”
沙利文称,如果没有相关的避税策略,苹果2011财年应缴纳联邦税税额可能增加24亿美元。
至于利用免税州注册公司来避税就更加普遍。著名的注册地点 特拉华州威明顿的1209North Orange Street那幢一层不起眼的小楼里注册了包括谷歌、通用汽车、福特、美国航空等超过28万家公司或子公司。唯一吸引这些大公司的就是特拉华州独特的法律和税务。
孙佳麟说,其实美国这样的税务漏洞由来已久,美国的税务机构IRS对此也了如指掌。他们曾督促国会立法,但国会议员们并没有多大动力去做这件事。因为即使这些公司税率偏低,它们仍是所在州的纳税大户,无论是州还是联邦政府,都从中受益。即使立法填上这个漏洞,美国还有其他的相关税法限制,最后美国政府并不一定能收到更多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