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以“立足集团、服务集团”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性质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集团资金的高度集中和有效运作是其生存发展的集团,更是其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的保证。集团持有的商业票据一方面具有仅次于货币资金的流动性,应当纳入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的范畴;另一方面票据由于其金额的固定性导致支付灵活性较差,且商业票据由于其无收益性必然给集团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占用成本,由此可以看出财务公司模式下集团票据管理关键是寻找票据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点,在票据管理过程中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一、财务公司管理集团票据的模式及其评价
1、商业票据集中代保管模式
该模式基于财务公司集中监督管理集团货币和类货币资金的角度出发,通过集团公司行政命令将本地各成员企业从事集团主营业务取得的票据全部集中于财务公司集中代保管。其管理要点是:财务公司设立计划岗负责票据收入支出月度计划的审编,设立票据保管和记账岗负责票据的记账保管;集团成员收到的票据按时送交财务公司代保管,需要支出时持有权单位编制的支出计划到财务公司支取票据。
商业汇票集中代保管模式优点在于集团能够在实现票据资金集中管理,并且量入为出对集团票据支付合理监督;缺点在于仅限于本地票据集中,同时也不能解决票据支出金额灵活选择和为集团创造相应收益。
2、商业票据贴现——转贴现模式
该模式的主要内容是:集团成员企业有货币资金需求时将票据贴现给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因票据贴现导致资金不足时将贴现得来票据到商业银行办理转贴现。这一模式存在的原理是集团成员企业的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成本高于贴现成本,成员单位直接到商业银行贴现成本高于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办理转贴现的成本,因此通过集团成员单位到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财务公司视资金头寸到商业银行办理转贴现的模式可以在两个层次上降低外部融资成本。
商业汇票贴现——再贴现模式的优点在于其可以通过票据双层次贴现实现集团整体外部融资成本的降低;但该模式仅考虑到因为节约而产生的收益,并未考虑成员企业实际融资需求,一刀切将票据进行贴现忽视了票据的流通功能。
3、商业汇票“票据池”管理模式
集团成员企业将持有的票据背书给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选择一家信誉好、优惠多的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将承兑汇票质押给该银行;合作银行负责商业票据的真伪审查、台账登记、汇票保管和到期解付工作;财务公司和集团成员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查询承兑汇票解付和保管情况;集团成员企业可以以存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开立新汇票用于对外支付。
商业汇票“票据池”管理模式优点在于:以持有的票据作质押开立新汇票既因为票据金额符合交易需求而加快票据周转速度,又因为开立新票据到期时间迟于原持有票据到期时间而增加资金时间价值;支持电子商业票据运用,可以实现集团票据的无纸化运作。
二、票据管理模式的比较
商业票据集中代保管模式适应于集团商业票据管理的初级阶段,虽然能够实现对集团成员企业持有票据收入支出的有效计划控制,但却由于管理的复杂化造成集团票据大量积压和资金的无辜占用,因此适用于集团资金管理要求低,票据整体持有数量金额偏小,单一票据面值不大的情况。
票据管理的贴现——转贴现管理模式可以通过双级融资结构替代一部分商业银行借款,从而整体上降低集团外部融资的成本;但不经区分将所有的票据由于对外贴现,将丧失持有票据背书转让而减少集团资金占用的好处,因此集团可以将小金额汇票保管于财务公司用于日常对外支付,将大金额不易支付的票据通过贴现——转贴现用于自商业银行融通资金以降低集团融资成本。
在“票据池”管理模式下,财务公司集中集团持有票据质押于商业银行用于开立新票据,这样既可以依据实际需要开立金额适当的新票据,解决因为背书支付选择不到已持有适当金额票据的窘境,同时开立到期时间尽可能长的新票据能够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例如某集团集中在“票据池”的票据金额为1亿,平均到期日为3个月,新开出1亿票据的平均到期日为6个月,无风险利率为2%,则“票据池”可以为集团整体节约财务费用500万[10000×(6-3)/12×2%]。
三、财务公司管理集团票据的建议
集团票据集中管理的目标在于:其一,降低集团公司保有的无收益资产的占用量,通过财务公司票据运作提高集团资金使用的效率;其二,充分利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以及转贴现的途径为集团公司创造更多更有利的融资方式;其三,实现对集团票据资产收入支出的计划和控制;从以上三种财务公司票据运作模式可以看出,“票据池”模式能够对大限度地实现集团票据管理的终极目标。
此外,集团“票据池”管理模式涉及到集团整体、财务公司、成员企业以及商业银行等多方的利益关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各项细节性工作。对整体集团而言,通过财务公司对“票据池”管理模式的介入实现集团公司对票据业务的监管和提高集团整体资信水平;对财务公司而言,应该认识到管理必须做到服务优先,尽量满足成员单位的各种合理服务咨询需求,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从商业银行保证金账户获取适当的存放同业利息收入;对集团成员企业而言,应要求其以集团整体利益出发,在方便有利原则下将其持有票据缴存财务公司集中保管;对商业银行而言,应该是其明显感觉到银财、银企合作的优势,并认识到锁定大客户开立新汇票可以获取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
作者介绍 :王玉明,男,1970年4月出生,1993年7月毕业于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同年就职于阳泉煤业集团升华实业总公司,于2002年4月至2004年4月任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8年9月任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今任阳煤财务公司总经理。工作期间取得南开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