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尔家老师课后感)
战国时代杰出的的法家商鞅,帮弱秦富国强兵,吞并六国,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秦朝。秦朝以法家思想为基础,构建了中央集权制的政治管理体制,使“阴法阳儒”成为之后两千多年中国封建王朝的主流统治模式。
探究法家思想积极的一面,同时避免其局限性,对我们企业管理有一定的借鉴。
一、法家思想基础
(一)人性自私
与儒家思想“人性本善”的前提假设相比,法家认为“人性自私”。这个认识对于现代企业管理而言,无疑具有更为积极的意义,理由有二:一是对个体而言,虽然每个人都心存“善”念,但“自私”这个状态是常态,唯有承认个体“自私”这个前提,儒家主张的“道德”修炼才有其必要性;二是对社会群体而言,芸芸众生,能够达到儒家“道德”标准的毕竟是少数,唯有承认“自私”这个前提,对大多数人的管理才是有效的,实行“赏”“罚”等管理制度才是有效的。
任何思想理论都有其假设前提,假设前提不同,所得出的方法结论就不同;“人性自私”的假设前提,是对“常态”“多数”情况下人性的准确概括,所以有其顽强的生命力。
(二)积极有为
与道家“无为而治”的社会治理主张相比,法家主张“积极有为”。如果整个社会从两千多年前就“无为而治”,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就不会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不知要倒退多少年;正因为“积极有为”,才使人类社会呈现出勃勃生机,不断向前发展。
二、法家思想体系
法家为最高统治者设计了一套“法、术、势”三位一体的国家统治解决方案,“法”是法令制度,是管理工具;“术”是方法策略,是管控手段;“势”是政治生态,是根本保障。
管理要想奏效,仅靠某个方面、某个层面是不够的,必须在不同方面、不同层面构建协同一致的体系。
三、法家思想借鉴
(一)“法”之借鉴
法家之“法”,是“法令制度”,是最高统治者思想意志的书面化。商鞅通过“耕战制”“郡县制”等明文法令,帮秦国君主实现了“富国强兵”的政治理想。
管理者应善于将自己的思想、意志,融合、转化为具体的规章制度,变为管理工具,方可使员工进退有度、积极有为。
(二)“术”之借鉴
法家使用“诡使”“逆推”“查微”等多种“驭人”之术,“威逼
利诱”臣民执法守法。
再好的“法”要落地实施,必须要有具体的手段措施,否则就是一纸空文。
(三)“势”之借鉴
法家“弱民、强君势”的政治布局,为秦国“商鞅变法”,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障。
改变群体间的利益结构、力量对比,形成有利于“法”实行的政治环境,这才是“法”能否实行的政治保障。所谓“形势比人强”“因势利导”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四、法家思想局限
(一)权大于法
法家之法,是以“法令”的形式,贯彻最高统治者的思想意志,其出发点就是为最高统治者服务,一开始就将最高统治者置于“法之上”“法之外”,将“法”置于最高统治者的权力之下。
这与“法律契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法治精神相去甚远,这也是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传承至今,形成“人治大于法制”现象的根本原因。
(二)悖经行道
在非常情况之下,儒家偶尔会采取“违经合道”之非常手段,尚可理解。但在法家之“术”中,为达到执行法令的目的,执法者使用阴诡、僵硬的手段,执法违背人性、有悖情理,成为常态。悖经行道,必不长久。
(三)势成水火
“弱民,强君势”的政治布局,在为法令推行提供政治保障的同时,也将“强君”推向了“弱民”的对立面,势成水火,加速了最高统治者成为孤家寡人被广大民众覆亡的危险,如:中国第一个强大的封建王朝--秦朝,快速建立后又快速灭亡即是遗训。
结语:作为一家之言,法家以其客观冷静的人性认知和积极作为的入世主张,构建了“法、术、势”三位一体的思想体系,成为中国主流统治模式“阴法阳儒”的有效构成部分,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但其“权大于法”等局限性同样明显,也为后世留下了一些顽疾。
探究法家思想,吸取其管理精华,同时结合儒道等其他思想,避免其局限性,对我们企业管理有一定的借鉴。
国学三班三组 杨卫山
201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