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4日    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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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般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即为其注册资本,应全部计入“实收资本”科目。此时不会出现资本溢价。而当企业重组并有新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就不一定全部都能作为实收资本处理。其原因主要有:

  ①补偿原投资者资本的风险价值以及其在 企业资本 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

  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往往前者大于后者。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另外,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属原投资者的权益,但没有转入实收资本。如果新投资者一旦加入,则将与原投资者共享该部分权益。这显然不公平合理,因此为了补偿原投资者的权益损失,新投资者如果需要获得与原投资者相等的投资比例,就需要付出比原投资者在获取该投资比例时所投入的资本更多的出资额,从而产生资本溢价。

  ②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一个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营运,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但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出于会计计量上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稳健原则等的考虑,企业不能够确认自创的商誉。因此,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并没有体现因自创商誉而使企业所有者财富增加的部分。然而如果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将毫无疑问地会分享到自创商誉的益处,那么新投资者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投入资本,以补偿原投资者在自创商誉收益权方面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也会超过其按投资比例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部分,从而产生溢价。

  ③其他原因

  在企业重组活动中,除了上述两个原因之外,新投资者为了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了获得行业准入、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或者所得税优惠等原因,也会导致其投入资本高于其在实收资本中按投资比例所享有的份额,从而产生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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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读管理故事:《没问题和有问题》
有一个企业家坐在餐厅的角落里,独自一个人喝着闷酒。一位热心人走上前去,问到:“您一定有什么难解的问题,不妨说出来,让我给您帮帮忙吧!”
    企业家看了他一眼,冷冷地说:“我的问题太多了,没有人能帮我的忙。”
    这位热点心人立刻掏出名片,要企业家明天到他的办公室去一趟。
    第二天,企业家依约前往,这位热心人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企业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热心人用车子把企业家带到荒郊野地,二人下了车,热心人指着前面的坟场对企业家说:“你看看吧,只有躺在这里的人才统统是没有问题的。
    企业家恍然大悟。请记住这样一句话:只要有问题,就有存活的希望。只要敢于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就可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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