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4日    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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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上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等在中国政府网开展了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但因时间关系没来得及回答一些网友所提出的个人所得税等问题,税务总局近日在网站上予以了回复。

  馒头税等税收名词

  属认识上的偏差

  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媒体上不断出现税收新名词,“利息税、馒头税、月饼税、加名税、加班税”等等,对于这些税法上没有的名词该怎么看?

  税务总局介绍,这些不同名目的税收名词,涉及到个税、增值税、契税或者一些与税收无关的概念。上述现象有的属于社会、媒体对税收认识上的偏差,有的属于故意炒作。税务总局还介绍,按照“十二五”规划,个税变革 目标是改变现有分类分项征税办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需要相应的征管环境和税收征管手段做支持,例如,建立纳税人单一账户制度,所有的收支项目均通过该账户,个人纳税情况与其贷款、就业、求学、经商、领取养老金等直接关联。“目前,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模式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下一步,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个税变革 的方向和目标积极推进,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创造条件。”税务总局指出。

  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

  以平均消费支出为依据

  在一些国家,有许多针对居民个人的税收优惠,比如供养长辈、太太全职在家都会有一定的税收减免,那么,我国的税收政策为什么不能有这样的设计,是否有朝此方向推进的打算?

  税务总局介绍,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分类分项征税办法,这种模式没有直接设计教育、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专项扣除。但在实际上,我国现行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上述因素是有相应考虑的。

  税务总局介绍,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确定是以社会平均消费支出为依据,包括了家庭生活支出、教育、医疗、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项目的平均数额。“当然,这个平均数额无法解决具体家庭支出的差异性问题。”税务总局表示。

  只有符合两个条件的奖金

  才能免征个税

  有网友提出,相关资料显示,全国多数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个税奖励或奖金免征个税情况,作为税务主管部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税务总局表示,根据我国个税法,“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税。

 “按照这一规定,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奖金,才能免征个税:一是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二是免税奖金的范围必须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之内。除此之外的各类奖金,均应依法缴纳个税。”税务总局表示。(据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何雨欣 侯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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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读管理故事:《“给我”还是“拿去”?》
    有一朋友,做人特别吝啬,从来不会把东西送给别人。他最不喜欢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把东西给谁!  
  有一天,他不小心掉到河里去了。他的朋友在岸边立即喊到:把手给我,把手给我,我拉你上来!这个人始终不肯把手给他的朋友。他的朋友急了,又接连喊到:把手给我。他情愿挣扎,也不肯把手给出去。
  他的朋友知道这个人的习惯,灵机一动喊到:把我的手拿去,把我的手拿去。这个人立马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朋友的手。
  启发思考:
  “给我”还是“拿去”?我们在经营事业的过程中,是不是一直在向客户表达着“把你的钱给我”,客户就象上面那个吝啬的人,情愿在痛苦与不满足中挣扎,也不愿意把钱给我们。
  如果我们对客户说的是:把我的产品拿去,是否会更好一些呢?客户会更情愿地去体验你的产品,购买你的产品。
  “给我”还是“拿去”?这是一个问题,也是一个精明的商家是否能从客户的角度去设计成交,设计商业模式的问题,换一个角度,事业就豁然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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